粤农农函〔2019〕1178号(B)
民革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激发乡村振兴“头雁效应”的提案》(第20190181号)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新型职业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一支人才队伍。近年来,我省在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划指导完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培育体制机制、完善培育体系、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典型、培育创新等方面,不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激发新型职业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头雁”效应。
一、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为抓手,加快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一)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省覆盖。2013年我省正式在梅县、阳春、高要三个县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造就高素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为导向,加快建立“三位一体 、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以涉农高校、农技推广、职业院校等公益性培训机构为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机构为辅构建“一主多元”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从2013年的3个试点县到2017年实现全省农业县“全覆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速度不断加快,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并开展了“现代青年农场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职业经理人”等人才专项培训,培养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为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工作,各职能部门开展众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一是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把农村党员干部培养成实用人才带头人,把实用人才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农村党员干部,增强他们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聚焦产业、聚焦精准扶贫、聚焦创新创业、聚焦乡村治理、聚焦经营主体发展,2018年我厅投入资金1000万元,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近10000人,大力培训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
二是依靠产业项目带动和经营主体发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按照以人才支撑产业、以产业造就人才的思路,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涉农重大项目工程,在农村实施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产业项目,实现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良性互动,着力培养提高农村人才的实践能力和技术水平。2018年,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4260家(其中省重点龙头企业915家)、4.7万家、1.72万家,新型职业农民增至74万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带动635万农户,户均增收3500元。
三是在中等职业学校、高校开展涉农人才培养工作。省教育厅、原省农业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2014〕15号),共同组织启动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申报工作。2015年2月,省教育厅、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公布广东省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粤教职〔2015〕19号),确定了12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目前,全省9所涉农高职院校设置了农业类相关专业6个;10所本科高校设置了19个农科专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各学校推动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培育农林学生"爱农知农为农"素养、提升农林专业建设水平、创新农林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农科教协同育人机制等举措,培养乡村振兴人才。
四是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培训形式,大力开展包括涉农职业(工种)在内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18年全省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638万人次,开展了8个“粤菜师傅”专项职业能力开发和考核测试工作,使包括农村劳动力在内的广大劳动者技能水平得到普遍提升。
五是实施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引导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协会围绕当地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有序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2018年,全省补贴培训人数达24.6万人次,其中农村户籍补贴人数占比65%,补贴农村劳动力2.6亿元,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2万人次补贴培训任务。同时,不断扩大涉农项目培训补贴范围,补贴目录中涉农工种达到62个,在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安排上,向粤东西北等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较重的地区倾斜。
二、科学规划,加强引导,完善顶层设计。
(一)明确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职责,加强领导。2013年我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来,各项目县领导重视,成立了由项目市、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人社、教育、科技、供销社、金融、保险等行业部门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合力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开展。2015年省政府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列督办工作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指标。2017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列为重点任务之一。2018年李希书记在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马兴瑞省长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连续两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二)加强顶层设计,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列入人才培训整体规划。《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列入实施意见中。2015年,省农业厅在编制《广东省农业农村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把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作为今后人才工作的重要方面。研究起草了《广东省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认定管理办法》,在广泛征求各市政府及省直有关单位的基础上,《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认定管理办法》在2018年1月1日起施。
(三)加强创业政策扶持。一是促进创业扶持提标扩面.将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从5000元提高到1万元,对象范围扩大到返乡创业人员以及从事农家乐、乡村驿站、民宿经营的创业者。二是加大返乡创业政策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返乡下乡创业支持力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8〕128号),提出落实优惠政策、强化培训辅导、加强人才支撑、建设返乡创业孵化载体、完善返乡创业公共服务、抓好宣传引导及加强组织领导等七方面政策举措,促进更多有志人士实现返乡下乡创业。三是分类开展创业培训。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各类劳动者提供创办企业培训,每人最高补贴1000元,扶持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能力提升培训,每人资助l万元。四是支持创业孵化服务载体建设。提供场地保障、创业培训(实训)与指导、项目展示对接等服务,改善乡村创业环境,对于达到一定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由地级以上市按照每个基地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探索农村人才职称评价。一是推动出台并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号),深化农业专技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建立符合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农业技术人才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和农业技术推广、科研、种养、传授、培训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实际能力和业绩。二是结合建设现代农业体系和新农村的需要,前期在惠州、广州、珠海、韶关、梅州等地开展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三、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以来,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推行的“专门机构(管理机构)+多方资源(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的方式,充分发挥公益性机构和市场主体的互补作用,不断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2018年,我厅印发了《关于公布广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的通知》(粤农农〔2018〕20号),认定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近260多个。以100家省级综合类基地为依托的培训机构,形成了以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为主,职业学校、龙头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民办培训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培训体系。
四、树立新型职业农民先进典型。
2017年,我厅开展了广东百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认定活动,编印了《广东百佳职业农民风采》一书;2018年我省选派的2名广东百佳新型职业农民赴欧盟交流学习;马学杰同志荣获“全国十佳农民”称号;2名新型职业农民获创业资助;2名获“全国百名杰出新型职业农民”称号;湛江市绿保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叶贞琴省委上委在广东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上对获“广东十佳最美新型职业农民”授牌,在中国产经新闻报、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南方农村工作通讯、电视、网络等各媒体进行专题专栏报道新型职业农民,树立新型职业农民先进典型,激发吸引广大青年农民投身农业事业。
五、加强培训创新。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以农民需求和农业农村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创新。培育模式上,推行“职业农民进大学”与电商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分段集中培训、实训、参观实习和生产实践相结合。充分利用农业科教云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培训,提升培训质和效。培训内容上,以现代农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美丽乡村建设等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为内容。培训师资上,除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外,广泛吸收企业骨干、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种养大户、电商精英等优秀人才,建立师资队伍;90%以上培训师资信息录入“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二是形成人才培训经费不断投入的长效机制。加强省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配套,形成人才培训经费不断投入的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增强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的吸引力。争取在政策上对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有所突破,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含金量。四是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措施。将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提标扩面落实到位;推动落实进一步加大返乡下乡创业支持力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有关工作,落实优惠政策。五是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继续围绕贯彻落实"促进就业九条",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涉农特色技能培训项目,重点面向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者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将更多的涉农职业技能工种纳入补贴范围。六是改革完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机制。做好职业农民职称评价工作,建立符合加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职称评价体系。七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和支持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紧密结合我省乡村振兴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积极设置服务农村发展的相关专业或方向,鼓励支持相关高校和职业院校发挥资源优势,面向“三农”服务人员积极开展各级各类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丽华 020-3728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