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19〕1105号(A)
陈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提案》(第20190419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省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产”“管”并举,有效保障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落实属地责任。一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2014年省食安委启动对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连续两年考核排位靠后的地级以上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省食安办牵头的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构,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监管部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会商、联合执法、事故处置、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手段”的要求,省、市、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机构。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结对帮扶、检测机构能力比对、培训等活动,提高检测机构技术水平。截至2019年4月底,全省有128家检测机构通过了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和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
(二)强化技术服务。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2018年农药生产使用量5.6万吨,比过去三年平均值(6.15万吨)减少9个百分点。全省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基地90多万亩,实现病虫绿色防控应用面积2150万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27%以上。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630多个、从业人员1.76万人、日作业能力38万亩。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规模养殖场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74.6%。
(三)强化产品监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年监测样品量在200万个以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农兽药残留参数达200个以上,对问题多发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市场监管部门从2016年起在全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2018年,全省2095家农贸市场共快检食用农产品917万批次,同比增长62.0%,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3.6万批次,由监管部门会同市场开办方监督停售或销毁,并及时在农贸市场公示信息。
(四)强化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严打非法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滥用抗生素、农兽药残留超标、农资制假售假等问题。近三年来,全省农业农村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8.7万人次,立案查处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3028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重点查处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近三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4953人次,执法抽样1106 批次,查办农资产品案件112宗,涉案货值72.5193 万元,减少农业生产损失180.1618万元。
(五)推进产销衔接。出台了《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和《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相关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指导批发市场建立市场准入、统一销售凭证、快检或送检制度。着力建设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广东作为全国三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试运行省份之一,省农业农村厅已组织番禺区等试点区域共3599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率先注册应用国家平台,构建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监管新模式。
(六)加大科普宣传。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在官网发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开通了“123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热线。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兴农万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活动、全国计量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大技术培训,近三年在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方面共培训人员达100万人次以上。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工作,深化“餐桌污染”治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坚持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进一步抓好源头防控。加强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管理,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推进绿色化生产。严格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集成组装一批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模式,重点推广使用配方肥和有机肥、水肥一体化、化肥机械深施等技术,加快推广应用高效缓释肥料、高效低风险低残留农药、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先进植保机械等新型产品。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健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制。
(三)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各级农产品检测机构作用,强化检测机构资质认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期、生产记录等制度。2019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计划组织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84720批次,争取实现广州、深圳市不少于1批次每千人,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市不少于0.8批次每千人,其余12个地市不少于0.6批次每千人的目标。
(四)进一步推进专项治理。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非法制售假劣农药、违法添加隐性成分等行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进“两法”衔接,提高对违法用药行为的震慑力。全面推广运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动食用农产品贴上二维码、带上身份证上市销售。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认证,提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五)进一步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落实执法责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能力比对、技能竞赛,检测机构结对帮扶、机构考核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水平。
(六)进一步提升社会共治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日常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主题宣传活动,综合运用各种渠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科普宣传、安全教育。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约束作用,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以及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经营商户主体责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娜,020-37288953、13760833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