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19〕1063号(B)
欧阳护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营造政企共建共享共治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的提案》(第20190529号)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出实招、硬招,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万企帮万村”,村企结对共建
(一)出台政策,积极部署落实。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的实施方案》(粤乡振组〔2018〕2号)。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的决策部署,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积极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鼓励企业通过直接投入资金的方式,增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292家企业结对帮扶2653条村,总投入资金31.19亿元,助力乡村振兴,取得良好成效。珠海市全市182家企业与182条村正式签约,形成“一对一”结对帮扶;河源市全市748家企业参与“千企帮千村”行动,已结对或意向结对村庄达756个;广州市积极鼓励重点企业整镇整村帮扶市内欠发达地区,截止今年3月,首批参加帮扶的企业达1277家,其中338家企业与316条行政村形成结对帮扶关系。
(二)搭建平台,推动精准对接。为贯彻落实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广大企业助力乡村振兴,引导工商资本有序流向乡村,省委农办及时成立乡村振兴“万企帮万村”协调组,负责具体的指导、组织、协调、统计、总结等日常服务工作。印发《关于做好“万企帮万村”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各地乡村的基本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填报《“万企帮万村”村庄基本情况及发展需求统计表》,为推动“万企帮万村”工作奠定基础。组织建立“广东省乡村振兴万企帮万村对接平台”,健全“万企帮万村”帮扶台帐制度,加强情况统计,及时掌握企业的帮扶投入和帮扶项目进度,确保数据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动态掌握“万企帮万村”行动开展情况。目前,全省有993个镇共9074个行政村、26095条自然村录入了基本情况,其中有6535个行政村、8350条自然村发布了帮扶需求。据各地农办统计,截止2018年12月底,全省有2292家企业正在参与或者有意向帮扶2653条村。
(三)响应号召,投入“真金白银”。2018年6月30 日,省委省政府在广州举行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暨乡村振兴“万企帮万村”活动,动员全省广大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乡村振兴和扶贫济困事业,带着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感情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碧桂园集团、恒大集团、佳兆业集团、星河湾集团、深圳华侨城东部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广胜达建筑公司等爱心企业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主动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助力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碧桂园投入5亿元整县帮扶英德市新农村建设,并先后促进汕头市潮阳区、韶关市浈江区翁源县等6市7县(市、区)181条村脱贫发展;恒大集团投入4亿元帮扶惠州市惠东县、博罗县新农村建设,并计划再投入5亿元帮扶河源市和平县、连平县;深圳佳兆业集团捐赠2亿元,用于帮扶惠州龙门县所属贫困村,实施71个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项目;星河湾投入1亿元在汕尾城区石洲村建设新农村;深圳广胜达建筑公司在吴川投资 1.5亿元建设南埇村委杨赤里村幸福家园,对整村重新规划重新建设。
(四)上下联动,合力共建。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各级工商联、国资委、商务局、科协、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力量,积极动员所属所联的企业(社会组织、商协会)参与乡村振兴“万企帮万村”行动,主动对接,形成合力,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振兴“万企帮万村”行动。汕头市组织宜华集团等10家民营企业,筹集资金3134万元,为本市24条村实施乡村环境、道路建设、教育配套设施等项目20个;惠州市组织举办了“百企帮百村”行动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广东丽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分别与贫困村代表签署了共建协议书,组织331家企业与148个村庄完成结对子,以一对一、多对一的结对方式,确保每一个贫困村至少有一家企业参与帮扶;揭阳市组织广东佳润农业开发公司等4家民营公司筹集资金3502万元,实施胡萝卜种植等项目;湛江市组织广东金岭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民营企业,筹集资金2098万元,为本市31条村实施路灯建设、文化体育设施、助学等项目;云浮市以创新升级温氏“现代农业+”、凌丰“现代工业+”等模式为抓手,重点联建全市105条省定贫困村、软弱涣散村、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共落实“村企联建”项目114个;江门市组织126家企业及商(协)会帮扶贫困老区村,共建立帮扶项目112个;肇庆市组织东方阳光地产有限公司等23家民营企业,筹集资金637万元,为本市33条村实施产业帮扶、公益帮扶等项目。
二、完善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
农业产业化是农村振兴的主要经济动力,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主要源泉。我省通过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建立更为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民共享政策红利、共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据调查统计,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合同、订单、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联结带动省内农户463.5万户,带动农户年户均增收4435元。
(一)汇聚农业龙头企业,聚焦富民兴村产业。我省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与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作为富民兴村产业发展的拳头抓手,列入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与“十大民生实事”。2018-2020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织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2018年首批50个产业园汇聚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近100家,已实现建设规划、实施主体、技术团队、补助资金“四个100%到位”。每年整合筹措10亿元,连续三年,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实施建设200个“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农业特色专业镇,3000个特色专业村,有效发挥龙头企业在带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二)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深度参与农村“三产”融合。以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依托,通过园区等载体建设,推进龙头企业进一步向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区集聚,示范引领规模种养、标准生产、加工转化、品牌营销和技术创新协调发展,带动农户深度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例如,成立了荔枝、茶叶、丝苗米和花卉等产业联盟;在江门台山市、茂名市电白区以及湛江市徐闻县建立了3个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设了一批农产品初加工示范基地,创建了14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区;创建了省级广东农业公园24个,累计建设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401个。
(三)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建立更为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民共享政策红利、共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合同、订单、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联结带动省内农户463.5万户,带动农户年户均增收4435元。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联合发展,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充分发挥组织带动、产品营销、技术支持等优势,通过利益联结,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对接、抱团发展。目前全省超过80%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实现有效对接。
三、合作社联农带农,合作共赢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合作社进入蓬勃发展阶段,数量快速增加,运行逐步规范,发展领域不断拓宽,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已成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带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中坚力量。截止2018年底,全省依法进行工商登记的合作社达4.68万家,是2012年底的3.9倍,年均增长比例达28.32%。据不完全统计,在省级以上示范社中,农业企业领办型占比约60%,种养大户领办型占比约20%,村集体领办型占比约10%。全省农民合作社成员总数721267人(户),带动非成员农户117.45万户。有合作社带动的成员,普遍比生产同类产品的非合作社成员增收15%以上,合作社带动成员增收明显。
(一)合作社成为农户脱贫增收的重要力量。全省2277个相对贫困村成立农民合作社5388家,依托包括合作社在内的产业扶贫共带动在家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户20.9万户。从带贫效果看,贫困地区合作社入社成员户均收入比非成员农户高出20%;从增收增效看,2017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均可分配盈余8-10万元,每个成员当年平均分配盈余1600元,合作社促进农户增收效果明显。温氏集团以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为基础,以产业链全过程管理为支撑,以保护农户利益为根本,采取“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实现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共赢发展。根据温氏股份发布的2018年年报显示,2018年与温氏合作的5万户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全年合计获得合作养殖收益81.47亿元,户均收益15.48万元。近10年来,温氏股份累计直接发放合作农户养殖收益超过400亿元。
(二)合作社成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桥梁和纽带。根据调查显示,我省正常运营的合作社中,76%的合作社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基本上建立了“农户+合作社+公司”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户负责生产,合作社负责组织和社会化服务,公司负责营销,建立分工合理的长效机制。合作社在提升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的服务全程化、创新惠农利益分享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小农户搭上现代农业发展的快车的“桥梁”。
(三)合作社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基础。我省以农业产业发展为牵引,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其优势,能较好地带动乡村产业发展。清远市阳山县、英德市等地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将零散土地进行整合,将政府扶持资金入股到合作社,有效破解了土地分散、经营规模小和资金使用效果差等难题,推动农业产业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我省在营造政企共建共享共治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方面虽然有行动、有成效,但存在各地开展工作不平衡、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需进一步优化、带动作用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工作举措将聚焦以下方面。
(一)完善平台建设,抓好村企对接共建关键环节。我省乡村振兴“万企帮万村”行动信息对接平台为村企精准对接、供需精准匹配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完善、利用好该平台,把各类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的愿望、投入参与意向以及市、县需要对接帮扶的情况、帮扶内容、投入需求等情况搞清楚,分门别类登记建档,设立管理台账,实现信息共享,便于双方选择配对。争取到2022年年底,动员组织10000家左右企业自愿参加“万企帮万村”行动。
(二)落实政策扶持工作,探索共享机制。我省《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7项具体的政策支持措施。在实施中,将充分考虑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降低政策申请门槛,简化审核程序,提高政策获得便捷性,与企业一道,探索企业通过“万企帮万村”行动实现“双赢”的方法路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发展改革、经信、住建、金融、国开行、农发行等相关部门协调,落实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的优惠政策,为推动帮扶行动双赢、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培强创优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带动作用。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千百计划”,开展认定与运行监测,完善政策措施,扶持龙头企业做强做优,打造行业领军龙头企业,强化引领带动能力。到2020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00家、上市融资农业企业100家。对照合作社规范提升要求,推动各级示范社创建和全省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重点引导以职业农民为主要成员、以特色优势产业生产服务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合作社,发展成为示范社。引导合作社完善章程、登记管理、社务管理、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管理制度,分级分批提升各级示范社规范运作水平和服务带动能力。
(四)持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挖掘典型,总结提炼可信可比可学的案例加以推广,讲好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故事,传递民营企业正能量。例如,采取多种形式,对在“万企帮万村”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对与农户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增收明显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表扬表彰。联合省工商联通报表扬有突出贡献的农业农投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宣传先进事迹,营造良好共建共享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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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杜园园,1897999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