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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农业土地开发资金项目实施的通知

粤农农计〔2019〕16号

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

  根据我厅《关于呈报2018年超收部分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计划的请示》的要求,厅种植业管理处委托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承担建设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条件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和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承担建设的《广东国际渔业高科技园高标准实施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经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上述两个实施方案可行。为做好项目的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请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8年度省级财政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9〕97号)的要求,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际,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区生产条件改善,基础设施改善升级,开展各类农业、农产品展示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良种和名优新农产品的展示、示范和推广,提高良种覆盖率,提升农业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和成果展示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辐射和带动全省农业科技水平的提升,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乡村振兴。

  二、修改完善方案。请按照专家组的评审建议,及时修改完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条件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和《广东国际渔业高科技园高标准实施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后,报厅种植业管理处和计划财务处备案,并分别报送科教处和渔业发展处,按照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抓紧项目实施。

  三、认真组织实施。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密切跟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保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科教处和渔业发展处要分别对项目的实施加强指导;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评价,进行项目验收,完成项目工作总结上报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22日

  (联系人:张育灿,联系电话:3728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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