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办〔2019〕52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优化饲料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我厅委托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等4家机构,承担我省饲料管理行政许可所需的检测方法验证和产品复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检机构应在受理送检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复核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对执行企业标准的饲料添加剂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应在受理送检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主成份指标检测方法的验证,并出具验证结论。
二、饲料管理行政许可所需检测项目的检测费用由我厅承担。企业送检的非行政审批所需检测项目,我厅不承担检测费用。
三、本次委托服务期限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各承检机构完成承检任务为止,本次委托服务结束后我厅再行安排委托检测服务。
四、相关企业自行从上述4家中选择承检机构,送检行政许可所需检测的样品。4家承检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金颖路20号省农科院创新大楼1楼113室,联系人:季天荣,联系电话:020-85161060、13631433878。
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34号楼B204,联系人:方小姐,联系电话:020-87687590、15013255736;副主任:林晨,联系电话:13580449291。
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百花岭北街218号研究所,联系人:温小姐,联系电话:020-36207182、13143766659。
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1号华南新材料创新园G9栋1楼,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020-34300229、13533993058。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