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7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19〕1017号

李庚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树立广东扶贫新模式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清远市政府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支持扶贫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体系

  深化扶贫改革试验,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动力,是完善减贫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清远市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扶贫改革试验,取得了积极成效,部分改革举措在全市得到广泛推广,一些成功经验上升为省和国家的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表示充分肯定。

  关于李庚原代表反映的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认为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制约进一步深化扶贫改革的重要障碍,需要全省上下共同解决。

  关于基础设施建设问题:2017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2277个相对贫困村开展新农村示范村创建工作,重点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推进村道巷道硬化、推进集中供水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提升农民住房水平、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乡风文明水平“一整治、四推进、三提升”,省财政安排391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创建工作,投入力度、支持力度空前,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关于生态保护区建设问题:2018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制定了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划定了保护范围,明确要集中力量在韶关、清远打造连片的、规模较大的生态保护区,不断增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筑牢粤北生态屏障。2019年,建设北部生态发展区重点任务是:严控开发强度和产业准入门槛,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在韶关和清远北部试点打造集中连片的生态特别保护区,开展粤北南岭山区生态修复,积极创建国家公园;规划南岭生态旅游公路;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发展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扶贫改革试验区方面,希望清远市借助粤北特别生态保护区建设,积极发展特色林下经济,开发生态公益性岗位,解决贫困群众就业增收问题。

  关于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省委、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加大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完善结对帮扶机制,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构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新合力。

  关于工作协调机制的问题:省里拟建立跨部门扶贫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各地扶贫改革试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将成立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由专门的业务处室和具体责任人对接清远市,与清远市一起建立省市县三级改革联席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二、关于加大对扶贫改革试验区的项目支持

  深化扶贫改革,重在推进扶贫思路、管理体制、政策举措、工作机制、治理体系的改革创新,向改革要活力,向改革要动力。对清远市扶贫改革试验的总体要求是,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激发内生动力,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机制和减贫治理新体制。接下来,省里将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清远市扶贫改革试验的支持: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协助清远市拓展扶贫改革试验内容、细化政策举措、落实工作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逐项推进,确保落地落实。

  二是加大资源支持力度。深化广州和清远市对口帮扶工作,完善省直和中直驻粤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和相对贫困村,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三是加大消费扶贫支持力度。用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平台,推动清远市扶贫改革深度融入大湾区发展战略,建好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推动更多农产品上行,提升消费扶贫水平,助力贫困户增收。

  三、关于对扶贫改革试验区专项经费支持

  第一,建议清远市用好用足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政策。2018年底,省级出台《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粤府〔2018〕123号),建议清远市结合试点实施方案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对多个部门使用管理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统筹使用,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区建设、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等合理需求提供相应资金支持。

  第二,建议清远市用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018年,省级共安排清远市转移支付补助229亿元,占该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清远市可统筹包括省级涉农资金、省财政各项转移支付在内的可支配财力,因地制宜推进扶贫改革试验区工作。

  第三,建议清远市用足用好各项社会帮扶资金。尤其是广州市对口帮扶资金、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定点扶贫单位投入资金、相对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资金,发挥好资金合力。

  四、关于加强对清远市扶贫改革试验区的指导

  扶贫改革试验区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牵头,扶贫开发指导处具体负责跟踪指导。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清远市扶贫改革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跟进指导,总结推广经验,探索构建新时代清远改革新经验、新模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柯宇 020-3728879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