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19〕1050号
叶时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清远市耕地整合治理资金,推进耕地整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耕地整合治理的关心和研究,您提出的推进耕地整合治理的建议很有针对性。近年来,我省在开展耕地整合治理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主要有:
(一)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十二五以来,我省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据统计,截至2019年4月底,我省已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2515.54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392.93万亩,其中清远市已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238.16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18.66万亩。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进一步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水平,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达到“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粮食产能大约提高 10%-20%,亩均粮食产量提高 100 公斤左右。
(二)出台相关政策指引推进土地整合整治。
鼓励清远市统筹整合农村综合改革等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农村耕地整合治理,耕地小块并大块,在此基础上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耕地适宜农业机械化操作,有效地提高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综合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提高项目建设标准。
针对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偏低的问题,2016年,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资标准从1200元/亩提高至1500元/亩,并不再强制要求市县财政配套,有效地提高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虽然,我省推进耕地整合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目前建设标准还偏低,基础设施建设与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创新思路,聚焦重点,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推动耕地整合治理方面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继续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我省将继续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在2020年前建成高标准农田2556万亩。因高标准农田建设对项目连片面积、坡度等有立项条件要求,如清远市有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条件地块,积极申报并通过市级立项的,省级将按标准予以资金保障支持。
(二)结合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推进土地整合整治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我省农田建设将积极在项目建设中开展耕地小块并大块整理,要求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须符合“宜机化”要求,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
今年初,省农业农村厅对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内涵开展了专题调研,涵盖了包括耕地整合等内容在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下一步,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我省将支持市县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快推进土地整合整治,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着力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在有条件的镇、村,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农户自愿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内互换并地,促进耕地小块并大块,实现承包地相对集中连片,推动解决农村土地碎片化问题。大力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改良土壤、提升地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三)力争进一步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您在建议中反映的按照目前1500元/亩的标准安排,容易打击群众积极性,难以有效推进耕地整合治理工作的情况,目前国家正在研究整合农田建设相关资金、拟定出台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我省将积极对接农业农村部的有关政策,研究下一步提高相关建设投入标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婧彦,020-37288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