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19〕1000号
黄炜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广东省应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科技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各位代表分析了非洲猪瘟背景及当前国内省内防控形势,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抗病毒中兽药研发、加强检疫监管和疫情监测、做好防控知识宣传等好的意见建议,对我省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并采纳代表们的好建议,加快推动我省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高质量地完成非洲猪瘟等动物防疫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有效防范、及时化解生猪产业系统性风险,最大程度地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其他领域的影响,意义重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多次主持召开党委和政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叶贞琴常委一线指挥,多次实地调研和指导部署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省政府成立由23个部门组成的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统一指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延缓了疫情的发生(全国第23个发生疫情的省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前期发生的3起疫情均已解除封锁,全省自去年12月25日以来没有发生新的疫情,生猪及其产品供应保持平稳。我省防控工作成效也得到了国务院和农业农村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关于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强抗病毒中兽药研发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研发,省政府常务会议2次研究部署(常务会议文件), 支持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于今年2月份获得国家非洲猪瘟区域实验室资质。省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多次组织行业专家和产业代表进行疫情研判,围绕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途径、精准快速诊断方法、消毒方法、生物安全综合防控技术等内容开展深入研究讨论,并计划优先启动广东省非洲猪瘟科技应急防控专题,其中明确提出开展中草药、化药、消毒剂等消杀制剂的研究,为非洲猪瘟的有效防控提供产品储备。
下一步,我省将以华南农业大学国家非洲猪瘟区域实验室为平台,组织省内外具备专题研究资质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单位联合开展非洲猪瘟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重点突破精准快速鉴别诊断技术、新型疫苗及综合防控等关键技术,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提供科技支撑。
二、关于加强检疫监管,禁止从疫区调入生猪及其制品的建议
生猪长距离调运是疫情跨区域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广东作为生猪生产和消费大省,人员物流往来密集,强化生猪及其产品调运和检疫监管尤为重要。2018年9月2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率先启用31个省际公路公安检查站开展24小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对违规调运行为坚决依法处置;针对其他跨省道路的偷运行为,省边界市、县政府统筹组织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力量,发动镇村干部群众,成立联合检查组,全面堵塞漏洞。省防控指挥部多次召开会议,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联防联控,构建起公路、铁路、水路、民航、邮政、海关全方位监管体系,全面切断不符合条件的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我省的途径,并对入境火车、飞机、船舶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实现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17887辆,查验生猪92.35万头,生猪产品9195.6吨;无害化处理违规调运生猪1.1万头,生猪产品 106.8吨。省内海关检验检疫进口猪肉产品11338批,27.93万吨;检验检疫非洲猪瘟疫区进境船舶1639艘,飞机4047架;封存疫区进境生猪及其产品32.26吨,截获旅客携带、寄递猪肉及其产品16856批,38.87吨。同时,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和防控工作需要,我省不断强化和完善调运及检疫监管措施,实行生猪产品入粤备案和生猪入粤指定通道制度(待省政府批准后实施);严格生猪运输车辆管理,累计完成7000多辆生猪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工作;大力推进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场所建设,以镇为单位设立清洗消毒站,指导推动规模化猪场、屠宰厂配套完善清洗消毒设施,开展专业化清洗消毒,降低车辆带毒传播疫情的风险;强化产销衔接,适当扩大冻肉储备规模,调节吞吐节奏,做好肉品供给保障,减少价格波动。
接下来,在非洲猪瘟应急防控期间,我省将继续强化生猪调运风险管控措施,实施肉猪从养殖场直调屠宰场的“点对点”调运政策,加快推动“调猪”向“调肉”转变。
三、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养殖户防控意识的建议
我省为生猪养殖大省,中小养户众多,做好生猪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其防疫意识,督促其健全防疫制度、强化防疫设施、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对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意义重大。2018年8月8日,我省第一时间向养殖场发出告知书禁止泔水喂猪;9月7日,在农业农村部明确要求全面禁止前,就已发文全面禁止。同时,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和农业农村等部门紧密协作,全面构建餐厨垃圾全链条监管体系,对省内所有餐饮服务、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及生猪养殖等经营主体派发告知书、签订承诺函,加强监督巡查执法,严防餐厨垃圾流入生猪养殖环节,坚决杜绝泔水养猪。加强屠宰和加工流通环节监管,对生猪屠宰厂实施“1110”制度,即“一天一清洗、一天一消毒、一周一扫除、每天零存栏”,强力推动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百日行动,加快清理整治小、散、乱、差屠宰厂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从源头上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动物防疫消毒灭原日”活动,下发各地420吨消毒药,示范带动养殖场、屠宰厂等场所规范开展消毒灭原工作。印发《广东省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指引》,排查清理“两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小散养殖场,对该区域内防疫较差,尤其是使用泔水养殖的小散养户坚决取缔,鼓励支持“两场”采取现金收购、合伙入股等方式消化吸收周边中小养殖场,同时积极为周边中小养户提供技术支持,落实生物安全措施,打造“动物防疫命运共同体”。举办全省非洲猪瘟应急培训班、防控技术师资培训班、“两场”非洲猪瘟防控暨生物安全监管培训班等多类型培训,统一下发课件和培训材料,推动逐级层层培训,实现全覆盖。编印防控知识挂图、手册、指引等资料近800万份,依托各类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广泛宣传“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传染人、不影响食品安全”等信息,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引导理性消费猪肉产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内海关通过信息上屏、海报上墙、折页上飞机、旅检口岸现场派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普及出入境游客非洲猪瘟防控知识。
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压实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和生产经营主体“三方责任”,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持续深入推进各项关键防控措施,不断巩固防控成效。
四、关于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发生风险的建议
建立完善动物疫病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对提早发现和消除动物疫情风险隐患,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十分重要。去年8月初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后,我省结合实际,提早采取了I级响应相关措施,先后印发《广东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预案》《广东省非洲猪瘟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值守、排查日报、预警周报、可疑快报、工作动态专报等5个应急反应机制,兽医实验室监测系统、动物疫病追溯系统、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高效运行。指导推动各地切实履行动物防疫属地责任,遵循“早快严小”即发现早、处理快、处置严、损失小的原则,持续开展对生猪养殖、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轮动排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坚决按照“边处置、边检测、边报告”的要求,果断消除风险隐患。截至5月12日,全省共出动137万人次,排查场点159万个次,查验生猪4.67亿头次。林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启动野猪非洲猪瘟专项监测,规范野猪人工养殖场管理,目前未发现异常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压实市县政府动物防疫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强化监测排查,果断消除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及时化解生猪产业系统性风险,坚决打好打赢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和持久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27日
(联系人:余希尧,电话:020-37288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