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19〕1262号
潘安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加大对偏远地区农村的政策支持和倾斜力度,细化完善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省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
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支持保障,2019年预算安排农林水、自然资源及其他相关支出589.6亿元,同比增长9.2%,加上用于农村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的资金,总预算超过千亿元,其中主要包括:
一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年度安排60.73亿元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农村产业发展,重点包括安排25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每年兴建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安排11.1亿元(含部分统筹使用的中央资金)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行动方案,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和贫困山区发展100个农业特色镇、1000个农业特色产业村;安排12.54亿元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1.6亿元用于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是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安排101.62亿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以及雨污分离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等,全域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并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实施。
三是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35亿元落实全省中小河流治理任务。
四是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安排39亿元用于“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和建制村“畅返不畅”路段整治和连接林业、农业产业园区、旅游景点的农村公路改造。
五是支持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安排42.31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将行政村“两委”干部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700元,村务监督委员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675元,行政村办公经费补助水平提高至每村每年10万元,并按每人每年5400元标准设立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六是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安排职业技能培训资金6.15亿元,支持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开展乡村工匠和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安排1.3亿元支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扶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安排0.15亿元用于“希望乡村教师计划”,帮助欠发达地区青少年接受优质教育,提升农村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二、广东省涉农资金管理改革情况
鉴于涉农领域长期存在的资金使用分散等问题,省政府根据中央部署,在2018年底印发了《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粤府〔2018〕123号)文件,从2019年开始实施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以绩效为导向重新定位省级和市县管理权限。省级加大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力度,除部分必须由省级组织实施的重点或复杂项目外,其他均由市县统筹实施。对于市县自主实施的部分,省级业务部门负责下达任务清单,资金额度不细化至具体项目,任务划分为约束性和指导性两类,其中约束性任务必须完成,不得超过市县统筹实施总资金额的50%,指导性任务由市县根据需要自行统筹实施,不硬性要求完成,充分赋予市县在谋划项目、分配资金、立项实施、加强监管方面的自主权,省级则重点做好绩效目标、任务清单的设定以及完成情况考核。
三、细化完善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情况
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涉及多个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财政事权。完善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需要针对各个相关领域分类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
(一)党的十九大做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一方面要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另一方面也要着力开辟新的资金渠道,推动公共资源优先向农业农村配置。2017年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解决土地增值收益长期“取之以农、用之于城”的问题,并做出“现在到了该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三农’的时候了”的重要判断。除2018、2019年两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明确要求之外,2019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还将这项改革列入了工作要点,目前财政部、中央农办正在牵头调研、起草相关方案。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号),我省印发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粤府办〔2018〕52号),分类明确了8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其中涵盖了农村教育、医疗、社保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省级将根据中央新的文件要求,继续加大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投入,拓展新的投入渠道,并持续跟进各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进度,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尽快予以解决,同时协调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投入“三农”领域,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落实。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伟光,020-37288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