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19〕1226号
房玉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少数民族县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标准,实现全省少数民族地区协同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文化旅游厅、省民族宗教委、省财政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大背景下,要重点完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建设,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文化旅游和特色村镇发展壮大,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撬动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将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一)当前采取的主要措施。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帮扶三个民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发展,重点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和“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主要抓手,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绿色现代农业,推广特色旅游等,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省财政安排农业专项资金支持发展。2017年省农业农村厅共安排项目资金429万元,扶持三个少数民族县农产品加工业及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18年支持乳源瑶族自治县建设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连南瑶族自治县建设稻鱼茶现代农业产业园,2019年支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建设丝苗米现代农业产业园,省财政补助每个产业园5000万元。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发展。支持民族地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个民族自治县共有农业龙头企业4个,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2家,省级农业专业合作示范社16家。三是认定推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文化旅游厅共认定三个民族自治县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3个示范点4个。在完善相关乡村公共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丰富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精准供给、乡村非遗挖掘保护和传承、推进乡村文物保护、推动乡村旅游振兴工作、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加快粤北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推动实现粤北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文化和旅游体系完善、布局合理、设施健全、品质优良;加大粤北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和旅游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助力粤北少数民族乡村振兴。一是制定并组织落实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振兴政策文件,制定实施《广东省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实施方案》,梳理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做好乡村文化旅游资源普查,特别是古驿道沿线文化旅游资源普查,编制乡村文化旅游开发资源目录,二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南粤古驿道、历史文物古迹、历史文化游径、红色革命遗址、岭南特色乡土文化等独特的优势资源,推动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劳作变体验、农房变客房,大力发展“乡村+文创”“乡村+演艺”“乡村+节庆”等模式,推动乡村旅游创新创业。三是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开展广东省A级文化旅游特色村评定,引导乡村景区化建设、集聚化发展、标准化管理、网络化营销,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营造乡村旅居生活。打造一批资源驱动型、景区带动型、交通辐射型、资本打造型、文化创意型等不同模式的乡村旅游连片开发产业带。四是推动乡村民宿规范化特色化发展。依托良好生态环境、绿色农业基础和浓厚人文底蕴,按照“量质并举、合理布局、集聚发展、富有特色”的总体思路,充分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乡村精品民宿,努力培植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增长点。五是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完善文化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厕所、停车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驿站等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借南粤古驿道、四好农村路建设串联乡村旅游景区、红色旅游景区等。六是加强农村旅游商品和文创纪念品开发销售。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及高值化利用,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促进农产品向旅游商品、文创纪念品转化,实施乡村文化旅游“后备箱”工程,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七是加大乡村旅游宣传推广力度,打造“粤美乡村”品牌。举办乡村旅游宣传活动,引导旅行社设计推广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吸引更多游客到乡村旅游。
二、关于从2019年起,在下达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资金时,给予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享受1500万元/村的新时期精准扶贫的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标准的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切实采取措施予以支持保障:2014-2018年省财政安排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资金66亿元,实现每个县建设一个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其中安排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各1亿元分别建设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片。2019年省级预算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01.62亿元,支持各地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及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农村“厕所革命”、四好农村路建设、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等,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已分别下达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0.59亿元、连南瑶族自治县0.71亿元、乳源瑶族自治县1.2亿元。此外,近年来,省财政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少数民族县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安排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等多种方式对少数民族县发展予以支持。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1号)精神,省级按每个行政村平均1000万元的标准支持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63个县(市、区)1.2万个行政村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安排,加上省财政支持2277个省定贫困村新农村建设资金、新农村建设示范片资金等,省财政将在10年内投入约1600亿元,支持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短板,对我省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给予大力支持。连山、连南和乳源3个少数民族县均已纳入省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资金支持范围。考虑到粤办发〔2018〕21号文正在执行,且目前省财政厅正在草拟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体制文件,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政策措施,故目前暂不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资金省级补助政策进行调整,仍按照现有的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标准进行安排。
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在后续国家或省级涉农资金安排中,结合“万企帮万村”行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大对广东三个少数民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支持力度,扎实做好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少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协同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动我省乡村全面振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魏友平,020-37288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