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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19〕1157号

程碧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委编办、省科技厅、河源市政府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支持河源市灯塔盆地示范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问题

  为理顺灯塔盆地示范区体制机制,河源市政府成立了灯塔盆地示范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下设多个专责小组,统筹协调灯塔盆地示范区发展问题。此外,为进一步强化灯塔盆地示范区管委会组织架构,将市灯塔盆地管委会设为市政府的派出行政机构,按正处级建制,下设党政办公室、监察审计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绿色发展局、农业科技创新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等8个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暂定行政编制30个,机构方案在今年初已上报省政府。

  下一步,灯塔盆地示范区将按照“1+3+N”发展布局,形成协同发展格局。以顺天镇为核心区,主要规划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千亿级农业科技产业新城,打造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现代农业展贸中心、休闲农业旅游服务中心等。培育船塘镇、忠信镇、公白镇为东源县、连平县、和平县3个农业产业聚集区,并分别以科技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精加工为主导,形成产城融合的新城。其他片区推动形成以现代农业为基础,打造若干个各具特色的三产融合发展的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省级综合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载体,打造“起步区”120平方公里的千亿级产业园。以灯塔盆地示范区和东源、连平、和平县为主力军,统筹推进“起步区”与区内其他乡镇协同发展,将示范区打造成为乡村振兴发展的“主战场”。推动区域设施联通、服务配套、资源整合、产业融合,统筹灯塔盆地示范区的开发与区域片区内中心组的发展,促进灯塔盆地内各版块有序轮动、协同发展,形成以线连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发展新格局。

  二、关于全力推进灯塔盆地示范区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问题

  我们一致认为,灯塔盆地示范区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对促进河源市现代农业发展,加快一二三产业及城乡融合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大力支持河源市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一)加快广东河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努力推动灯塔盆地建设成为国家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一是大力培育发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吸引粤港澳大湾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到园区落户,通过高新技术引领改造传统农业,努力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和产业高地。二是推动园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引导园区企业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对接,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为园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吸引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农业技术成果在园区转化及产业化。三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结合园区发展定位和产业特色,积极鼓励引导加强与大湾区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创新平台,不断提升园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四是扎实推进园区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孵化器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的作用,加快园区产业转型升级。

  (二)加大科技创新要素聚集,助推创新发展。深入推进与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等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企业科技进步,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围绕加快农业成果转化和人才队伍引进,与各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共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以挂职、常驻等方式柔性引进高新科技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自主科技创新能力。以课题研究、新技术、新品种实验等方式,积极抓好现代农业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有效提升示范区农业科技服务水平。此外,积极争取省科学院、省农科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申报的省级农业产业园落地灯塔盆地示范区,发挥科技示范效应。

  (三)加快河源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创建步伐。今年2月,河源市政府已将《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有关材料的函》(河府函〔2019〕87号)上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表示,将按照《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工作指引》的要求,将河源园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协调科技部相关主管部门、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指导专家赴园区调研和指导园区建设。并通过项目立项或后补助方式对园区建设和创建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给予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三军,020-3728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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