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19〕1038号
刘琼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持续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18年底,全省农业龙头企业达4260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915家,上市融资农业龙头企业72家;农民合作社达到4.7万家;家庭农场1.72万家。
一、近年来我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情况
(一)加强政策制度制定。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认真实施《“十三五”期间100家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发展规划》。相继
组织制定、出台了《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的办法》、《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广东省农产品加工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金融支持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协调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财政税收、资金融通、建设用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政策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为我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7-2018年,专门安排省级财政资金4.8亿元,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及能力提升;争取国家财政4.75亿元专项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标准化生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马大项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农产品加工园区等相关建设项目。2019年省级预算安排的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中,用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1亿元,支持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和支持合作社发展;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25亿元,包括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用于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4.9亿元,扶持对象主要是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科技兴农资金2.2亿元。
(三)持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一是按照以人才支撑产业、以产业造就人才的思路,通过建设农村人才实训基地、农业良种示范园、农业科技示范园等,着力培养提高农村人才的实践能力和技术水平。二是以省内设立首个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基地为契机,依托符合条件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一批省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基地。三是依托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种养渔业为重点,大力加强条件能力建设,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抓好工程关键环节落实,建立完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相互衔接配套的工作体系,培育适应我省农业发展需要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四是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大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实施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财务人员等骨干成员培训,培养一支懂合作、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带着人。五是规范农村人才评定制度,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和推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和职称评定、农业技能鉴定等资格评定,推动人才评定后的有效利用机制。截至2018年底,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示范基地265个,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数量74万人次。
(四)积极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一是制定《2019—2020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方案》。《方案》以丝苗米、优质蔬菜、岭南水果、花卉、南药、茶叶、优质旱粮、蚕桑、食用菌、生猪、家禽、水产、油茶、剑麻等为物特色主导产业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活动,规划到2020年全省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50个,打造若干千亿产值、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形成“百园强县、千亿兴农”的农业产业兴旺新格局,推动乡村振兴。二是出台管理措施。先后制定了《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指引》(试行)、《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试行)与《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评价办法》(试行)三个规范性文件,为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构建起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规范产业园运作、确保建设目标实现。三是强化技术支撑。为了对接专家服务,制定了《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专家服务团队工作方案》,牵头组织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省农科院、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等省内教学科研、技术推广部门专家,按照“产业对口、深度对接、合作共享”的原则,与粤东西北地区每一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对接,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协同产业园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实施高质量发展行动、构建助农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机制等为导向,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千百计划”、“千名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开展省市县三级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鼓励龙头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活动。协调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政税收、用地用电用水、金融保险、拓展营销市场及人才培养等政策。
(二)2019年,省财政已通过对下转移支付方式下达梅州市涉农资金28.76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农业生产能力提升等。建议梅州市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在完成省下达的约束性任务基础上,对行业内或行业间的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专项用于建立健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体系等方面。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国志,020-3728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