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办〔2019〕444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9〕8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广东省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广东省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围绕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增强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压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农机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保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农机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根据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大讲堂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教育。通过专题报告、电视讲话、接受采访、参加咨询日活动、与农机手谈心等形式,教育引导农民和农机手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农业综合执法、农机安全监管人员要深入乡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生产经营场所,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二)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省农业农村厅定于6月20日在阳西县举办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2019年广东省农机安全生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机技术推广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要本着创新形式,同步开展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表演、有奖竞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农机安全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宣传渠道,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和各类电子媒介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开展“三夏”农机安全大检查活动。按照全国“三夏”机械化生产暨农机安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结合“三夏”农机生产实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田间场院排查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通过联合打非治违、坚决遏制增量、加速消化存量、加大信息共享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今年下半年,我厅将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上道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各地要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减少安全隐患。
(四)开展农机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事故反思大讨论、举办事故案例展示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活动。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摄制事故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各类媒体平台及农机办证大厅、培训学校等农机手经常活动的场所播放,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开展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救援装备建设,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成员由厅农机化处、执法处、省农机试验鉴定站、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和省现代农业装备研究所有关人员组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加强督查,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确保取得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农机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结合起来,深入农业生产一线,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确保内容精彩、形式多样、传播广泛,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完善应急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农业综合执法、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积极开展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救援装备建设,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继续深入开展对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置力度,杜绝和严肃查处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农机事故行为。同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互通信息机制。
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影像资料的收集,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发现、总结并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于6月5日前报送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五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7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以上材料请按时报送至我厅农机化处(包括电子版),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农业农村部。
联 系 人:徐祥飞
电 话:020-37288299
传 真:020-37288279
电子邮箱:xxf37288299@126.com
附件: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相关附件: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