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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草地贪夜蛾危害调查的通知

粤农农办〔2019〕3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月23日和26日,我省广州市增城区、从化区先后在玉米种植地发现草地贪夜蛾幼虫为害。草地贪夜蛾又称秋黏虫,原产美洲大陆,是2018年8月联合国粮农组织向全球发布预警的重要农业害虫,具有适生区域广、迁飞能力强、繁殖倍数高、暴食危害重、防治难度大等特点。为了尽快查清草地贪夜蛾在我省的发生范围和田间危害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认真普查,全面摸清发生情况

  我省是草地贪夜蛾的适生区和周年繁殖区,草地贪夜蛾可取食的寄主作物多,其传入和定殖将严重威胁我省玉米、甘蔗等农作物生产安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开展草地贪夜蛾发生危害普查,及时准确掌握其入侵扩散危害情况。调查区域以我省与广西等已发生省(区)毗邻的市县以及玉米、甘蔗主产区为重点,监测作物以玉米、甘蔗为重点,普查方式可采取访问调查、田间踏查、灯诱监测和性诱监测相结合,重点调查发生区域、田间各种虫态和作物受害情况,做好调查记录。

  普查中发现疑似草地贪夜蛾的,要立即采集样本或拍照上报给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测报科,经专家确认后,再将采集样本寄送至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进行生物型鉴定。送样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鹏飞路7号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联系人:张磊,18922840406。

  二、科学防控,有效遏制发生为害

  各地要根据全国农技中心印发的《草地贪夜蛾测报调查方法(试行)》《2019年草地贪夜蛾防控技术方案(试行)》,结合当地生产实际,及早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工作预案,采取早发现、早用药、早扑灭的防控策略,坚决遏制草地贪夜蛾的传入、定殖和扩散。已发现为害的县(市、区)要系统开展虫情田间监测调查,准确掌握其发生扩散动态,及时预报预警,组织专业化防治组织或种植户在低龄幼虫高峰期集中开展施药防治。

  三、加强宣传,提高科学防范意识

  各地要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群测群查工作,采取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以及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向广大农户宣传普及草地贪夜蛾的识别和防控知识,提高农户对其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防范,避免出现过度宣传和恶意炒作事件。

  四、落实责任,按时报告危害情况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履行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控属地责任,指定专门机构及人员负责草地贪夜蛾发生情况的调查分析、信息报送和督查指导,及时填报草地贪夜蛾发生情况调查统计表(见附件1),于每月15日前报送至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测报科。经确认发生草地贪夜蛾危害的,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发生危害情况。联系人:钟宝玉,电话:020—37288178,邮箱:gdscbz@163.com。

  附件:1.草地贪夜蛾发生情况普查统计表

     2.草地贪夜蛾样本采集和送检须知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草地贪夜蛾危害调查的通知(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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