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办〔2019〕35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2018年,我省农机安全生产情况稳定良好,为农业机械化的安全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去年,全省共发生道路外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41万元。事故原因主要是机手操作失误、私自改装和事故当事人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现将《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2018年农机事故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请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农业综合执法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9〕1号)要求,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监管机制,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做好农机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开展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突出重点农时、生产作业场所隐患排查,特别是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安全检查和微耕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农机具安全操作培训与宣传,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二、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农业综合执法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有关要求,继续全面开展“平安农机”建设,抓实“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镇、村、合作社和示范岗位标兵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
三、各级农业综合执法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积极建立与公安、应急部门的信息互报制度,及时了解上道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按照《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不断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力度,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四、各地农业综合执法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机棚和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全面、主动掌握农机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月报和快报工作,加强对各级农机事故统计调查和报送工作的监督指导,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农机事故,确保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附件: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2018年农机事故情况通报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2018年农机事故情况通报
2018年,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机安全监管“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大宣传教育、检查整治力度,农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向好。但是必须看到,虽然2018年全国农机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均有所下降,但事故仍时有发生,农机道路交通事故状况不容乐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19年,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9〕1号)要求,认真落实我部《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挥好农机、公安、应急等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作用,严厉查处拖拉机无牌、假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现将2018年全国农机事故情况予以通报。
一、农机道路外事故情况
2018年,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563起,死亡74人,受伤131人,直接经济损失717.54万元。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32.1%、43.1%、42%和48.6%。其中:拖拉机事故263起、死亡44人、受伤70人,分别占46.7%、59.5%和53.4%。联合收割机事故280起、死亡22人、受伤57人,分别占49.7%、29.7%和43.5%。其他农业机械事故20起、死亡8人、受伤4人,分别占3.6%、10.8%和3.1%。
农机道路外事故的主要特点:
(一)操作失误仍是引发农机事故的主要原因。在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中,因驾驶人员操作失误引发的事故362起、死亡31人、受伤70人,分别占64.3%、41.9%和53.4%。
(二)无证驾驶和未年检引发的事故死亡人数占比较高。在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中,因无证驾驶引发的事故147起、死亡51人、受伤34人,分别占26.1%、68.9%和26%;因未年检引发的事故126起、死亡49人、受伤41人,分别占22.4%、66.2%和31.3%。
(三)无牌行驶引发的事故有所抬头。在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中,因无牌行驶引发的事故72起、死亡36人、受伤24人,分别占12.8%、48.6%和18.3%,其中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较上年分别增加3个百分点和18.2个百分点。
二、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据公安部门统计,2018年全国接报拖拉机肇事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26起,造成790人死亡、210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662.9万元。与2017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72起,上升14.7%;死亡人数增加3人,上升0.4%;受伤人数增加374人,上升21.3%;直接财产损失减少25.7万元,下降3.7%。其中,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5起,同比减少8起;未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全国拖拉机导致的交通事故中,53.2%的肇事拖拉机没有号牌,其中,黑龙江、安徽、江苏、湖北、广西等5个省(区)无号牌拖拉机肇事最为突出,占全国总数的46.3%。
全国拖拉机导致的交通事故中,24.8%的肇事者没有驾驶证。其中,吉林、湖北、广西、海南、新疆等5个省(区)无证驾驶拖拉机事故最为突出,占全国总数的48.6%。
全国拖拉机驾驶人肇事的违法行为中,未按规定让行、违法会车、违法装载、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等肇事突出,同比分别上升20.1%、19.3%、28.2%、59.2%和555.3%;违法占道、违法上路行驶、未保持安全距离等导致的事故明显减少,同比分别下降38%、29.7%和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