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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农农函〔2019〕717号

梅州市、惠州市、湛江市、清远市、潮州市农业农村局,梅县区、大埔县、五华县、惠东县、廉江市、英德市、饶平县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动有机肥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19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农(耕肥)〔2019〕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广东省2019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耕地肥料总站反馈。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18日

  广东省2019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动有机肥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我省农业绿色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19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农(耕肥)〔2019〕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果菜茶优势产区、核心产区、知名品牌生产基地为重点,依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专业化服务组织,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增加有机肥用量,减少化肥投入,促进我省果菜茶产业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国家继续支持我省梅州市梅县区、大埔县、惠东县、廉江市、英德市和饶平县6个续建县开展柑桔和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巩固工作成效,提升试点层次;新增五华县开展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列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约束性任务”。各试点县要按照“约束性任务”的工作要求,坚持“一控两减三基本”,探索建立有机肥施用长效机制,优化创新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是项目区化肥用量减少15%以上,带动全县化肥用量实现负增长;

  二是项目区有机肥用量提高20%以上,带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三是项目区产品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标准。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实施区域

  选择柑桔和茶叶种植面积大、有机肥资源丰富、有机肥施用技术成熟和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的种植园区和生产基地,集中连片实施。续建县要按照“一定三年不变”的原则,扩大试点规模,条件成熟的县份,实行整县整建制推进;新增试点县要建设5000亩以上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要抓紧开展摸底调查,将试点任务分解至镇、村、园区(基地)、农户,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确保项目实施落地到户。

  (二)落实实施主体

  各试点县要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遴选一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实施主体承担试点任务,并与其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做到“主体、作物、面积、目标、责任”五落实。遴选的实施主体在县域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续建县的实施主体要基本保持稳定,对不再具备实施条件或因承担主体自身原因,不能继续承担试点任务的,可以按照程序进行优化调整,以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三)确定技术模式

  各试点县要结合不同区域的肥源条件和柑桔、茶叶需肥特点,创新优化类型多样、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重点引导农民利用畜禽粪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渣沼液还田等技术模式,综合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

  1.“有机肥+配方肥”模式。结合柑桔和茶叶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完善肥料配方,在畜禽粪便等有机肥丰富的镇(街),鼓励支持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集中积造、使用堆肥,发挥有机肥和化肥的互补优势,提高有机肥使用比例,做到有无结合、提质增效。

  2.“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模式。在水肥条件较好的果(茶)园,结合增施有机肥,推广喷灌、滴灌、微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水肥利用效率。

  3.“有机肥+机械深施”模式。推广有机肥机械深施技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加快推广应用已通过鉴定的施肥机械,减轻劳动强度、提高施肥效率。

  (四)抓好项目落地

  各试点县要紧紧抓住有机肥替代化肥这个核心任务,摸清辖区畜禽废弃物资源情况,做好与实施主体的对接工作,制定对接实施方案,明确重点环节和关键技术,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将实施方案、协议、总结等文档和照片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立案。新增试点县在核心示范区设置1个统一、规范的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标牌(附件2),明确创建规模、目标、技术模式等信息,强化责任监督,扩大宣传效果。实施主体要健全有机肥生产、运输和施用台账制度。

  此外,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建设要结合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和品牌提升行动,集成推广一批肥料施用、品种改良、病虫防治、机械化生产作业等综合配套技术模式,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创响一批特色突出、特性鲜明的区域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带动果菜茶优势产业发展。

  (五)完善补贴政策

  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科学测算补助资金,因地制宜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助和先建后补等补助方式,提升有机肥施用技术与配套设施水平。加强与农机购置补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衔接,确保不同政策同向发力、政策效应最大发挥。一补贴对象,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小农户为辅。二补贴环节,以技术补助为主,引导农民就地就近积造施用有机肥,适当配套相关设施。三补贴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向新型经营主体、肥料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打包购买、运输、施用有机肥或者担任第三方监管;有机肥源不足的地方,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支持农民施用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肥积造施用配套设施建设采用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田间肥效试验、监测和宣传培训等由项目直接安排补助资金。四补贴标准,施肥机械补贴主要从农机购置补贴中统筹支出,确需配置施肥机械的补贴单价不超过5000元,施肥机械等农机补贴执行《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补贴资金占比不超过10%;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不超过同类型养分产品市场价的60%,生物有机肥、有机水溶肥补贴标准不超过市场价的40%,补贴资金占比不超过50%。

  (六)强化效果监测

  试点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在示范区开展不同技术模式效果以及成本、生态效益等调查监测,合理布置10-20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8个以上肥效、品质对照试验以及不同技术模式的效果监测试验,跟踪耕地质量等级、土壤肥力和土壤墒情变化,建立县域柑桔和茶叶施肥专家系统和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体系。新增试点县建设1个土壤墒情监测点并配备土壤墒情监测系统等设备。试点县在项目实施后期开展示范区有机肥和化肥施肥量、施肥次数、施肥成本和施肥效益等定点调查,新增试点县要在项目实施前开展一次基数调查,及时向省、市农业农村部门上报相关数据。

  四、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

  (一)责任分工

  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省级工作方案和省级考核办法,开展省级技术培训和宣传,对试点县开展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等。地级市农业农村部门对辖区试点项目进行检查指导,并在规范有机肥生产企业肥料登记的同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能。试点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省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密切与财政部门沟通协作,做好项目资金的及时拨付、使用和监管,制定项目实施主体考核规定,压实试点任务,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二)进度安排

  2019年4月,印发省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试点县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区域、实施面积、实施主体、具体的主推技术模式以及示范区具体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等。

  2019年5月-2019年12月,试点县组织项目实施;省、市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12月25日前,试点县将项目实施情况年度总结报送省耕地肥料总站。

  2020年1月,试点县开展年度项目绩效考核自评,自评材料于月底前报送省耕地肥料总站。

  2020年2-3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试点县进行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了以分管副厅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指导各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协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事项,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省耕地肥料总站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各试点县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和省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试点任务和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各项试点目标任务。

  (二)细化实施方案。试点县要根据工作任务、资金规模和当地实际,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规模、技术模式和指标任务等,细化资金预算,优化补助方向,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进一步加强对当地有机肥资源利用。试点县实施方案和对实施主体的考核办法于4月30日前正式行文报我厅和所在地级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资金安排与使用。2019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建设项目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8〕294号)下达到各有关地级市和财政直管县,其中梅州市梅县区、大埔县、惠东县、廉江市、英德市和饶平县6个续建县每县补助500万元,新增五华县补助1000万元。试点县要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使用,专款专用,年度资金执行率要达到90%以上。

  (五)强化技术支撑。试点县要充分发挥科研教学单位的资源优势,加强合作,将施肥指标体系研究和田间试验、监测等工作委托给相关技术依托单位。要成立专家指导组,组织分区域制定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方案,在关键农时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活动,应用“物联网+”等信息手段,提高技术到位率。技术专家要采取进村入户、蹲点包片的形式,为农户提供精准指导服务,落实好关键技术。

  (六)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省农业农村厅会同地级市开展项目检查督导,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试点县进行通报和约谈。试点县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补贴产品追溯体系,确保全程质量可控,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实施主体工作进度、资金使用、试点成效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七)强化宣传引导。各试点县要加强与电信、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部门和媒体合作,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主题宣传活动,展示试点工作成效,及时发布补贴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了解补贴政策内容,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地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使用有机肥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农民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着力提高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有机肥施用技术水平。

  附件:1.广东省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2.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标牌(样式)

  相关附件:广东省2019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方案(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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