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粤府[2018]12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部分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9年4月24日至4月30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18年超收部分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计划表
附件2:2019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分配计划表
联系人:杨伟光,电话:020-37288930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24日
相关附件:附件1:2018年超收部分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计划表.doc
附件2:2019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分配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