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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药经营台账监督管理的通知

粤农农办〔2019〕3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厅建立的“广东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已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为充分发挥监管平台的作用,强化农药经营台账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农药经营台账是做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农药经营台账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把农药经营台账监管工作作为加强农药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所有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均建立规范、有效的经营台账。

  二、加强宣传培训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各类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限制使用农药名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农药经营单位的责任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充分认识依法建立农药经营台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农药经营单位使用电子经营台账进行经营管理的主动性、自觉性。同时,要加强与台账软件公司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台账软件公司的技术力量,组织开展农药经营台账培训,确保每个经营单位建立规范经营台账,正确使用台账。要督促相关台账软件公司强化服务,及时解决经营台账使用的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利用广东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强化农药经营监管。要对农药经营单位的经营台账进行重点检查,要求农药经营单位100%建立电子台账并接入监管平台、经营台账100%规范有效使用、经营农药产品100%录入台账系统。在检查中发现农药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建立台账或台账不规范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要把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情况及诚信经营相关情况及时、准确录入平台中的经营单位诚信档案。

  平台登录网址:http://183.62.243.12:8031,厅植保植检处负责发放各地级以上市登录账号,县(市、区)登录账号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发放,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厅植保植检处。

  各地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在2019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厅植保植检处。厅植保植检处联系人:安国栋,电话:020-37289293,传真:37289863,邮箱:icagd@126.com。

  附件:已接入广东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的经营台账软件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附件:

已接入广东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的经营台账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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