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办〔2019〕32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省委省政府、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十三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粤农〔2015〕225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2019年广东省农业机械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联系人:刘伟璇,联系电话:020-37288260,电子邮箱:gdnjbxxzx@126.com)
2019年广东省农业机械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十三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粤农〔2015〕225号)、《2019年广东省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粤农农办〔2019〕31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统筹各方培训资源,加强对农机化管理、技术推广、实用人才的培训,进一步优化农机化人才队伍结构,夯实农机化发展基础,为广东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目标
适应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要求,切实提高农业机械化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和实用人才三支队伍的能力素质。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化管理、农机技术应用推广、安全监理管理等方面的培训。2019年省级计划培训市县农机管理、推广、科研等人员2500人,市县级通过开展农机驾驶、维修、操作和新型职业农民农机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培训,培训农民47500人次。各市(区)要按照《2019年广东省农业机械化培训任务分配表》(见附件)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
三、任务内容
(一)开展农机化管理人员培训
以“积极、尊重、专业、服务”的职业精神为指导,打造过硬农机化管理人员队伍为目标,加大农机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1.省级重点培训市、县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化质量管理、农机化统计、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等管理人员,全年计划培训800人次。
2.各市(区)开展农机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三农”政策理论、农机化法律法规、购机补贴新政策新措施、农机化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等,全年计划培训3800人次。
(二)组织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培训
以推广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机化技术为重点,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机化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加大对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力度。
1.省级加强对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以推广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机化技术为重点,着力开展农机化技术推广相关政策、法规及推广方式方法培训。围绕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岭南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发展需要,一是开展水稻生产机械化种植技术、水稻秸秆资源化利用培训;二是开展蔬菜、茶叶、花生、冬种马铃薯、甘蔗等机械化技术培训;三是开展丘陵山区适用农机技术推广培训;四是设施农业、智能化、信息化等新技术的培训。省级培训市、县农机推广人员,全年计划培训1700人次。
2.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机化发展特点,开展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培训。要围绕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农业绿色发展,强化主导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技术过硬、精干高效的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全年计划培训农机化技术人员 6400人次。
(三)加强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培训
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操作、善经营的新型农机手和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农机驾驶操作和维修技术人员等实用人才的培训。结合五项重点工作和项目,开展培训工作:一是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组织好新购机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机手掌握使用现代农业装备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结合我省“补短板促机种 提升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活动,部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建设工作,通过“五个一”系列活动及多种形式的培训,抓好育插秧、机直播和烘干等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培训;三是结合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业农村部农机合作社带头人轮训、省级农业装备能力提升等重点项目,加强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人员、农机手的培训;四是结合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充分利用农业农村部“农机使用维修技能学习平台”,依托全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示范基地(广东)、省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等,加大农机维修高技能人才开发培养;五是结合农业农村部推进在线技能学习平台及手机APP应用,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维修人员培训,提高农机手驾驶操作技能和维修技能人员维修技术,提升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素质,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全年计划培训37300人次,其中包括购机农民24100人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化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落实培训工作任务。要把农机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当地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计划;要加强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培训条件建设,合理利用现有各类培训资源,完善培训体系,提升培训能力。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农机化培训工作的需要,做好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等有关部门支持,多渠道筹措农机化培训经费;鼓励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社参与举办培训活动,带动社会投入,充分整合多方培训资源。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农机化培训宣传引导力度,促进培训工作健康发展。广泛通过新闻媒体、技能竞赛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农机化培训的作用和成效,提高影响力和认知度,营造有利于推动农业机械化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培训管理。各市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年度培训工作方案,及时开展培训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农机化培训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市于11月20日前将全年的工作总结报送我厅(农机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