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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渔业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评选全国渔业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农渔发(2018)29号〕要求,经自上而下、逐级审核推荐,本着面向基层,统筹兼顾,公开公平公正的推荐评选原则,以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依据,综合权衡被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经全国渔业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推荐对象进行了评审,如下单位和个人确定为正式推荐对象:

  先进集体

  广东省渔政总队惠州支队

  广东省渔政总队佛山支队

  中国渔政44601船(广东省渔政总队直属一支队)

  先进个人

  吴 平(广东省渔政总队指挥与协作处)

  徐远湃(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海大队)

  高子攀(广东省渔政总队大亚湾大队)

  李江萍(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

  张林静(广东省渔政总队直属二支队)

  现将正式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月15日至21日。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正式推荐对象有任何意见,请径向省渔政总队发映。

  联系电话:020-84109307(广东省渔政总队)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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