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农农函〔2019〕31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机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2019年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市、县今年工作要点。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2月26日

  (联系人:刘伟璇,联系电话:020-37288260)

2019年广东省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

  2019年我省农业机械化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央和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以推动《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在我省落实为主线,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为动力,以推进“两融、两适”(农机农艺整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实现主要农作物(水稻、甘蔗、马铃薯、花生)全程机械化有新提升、特色作物机械化有新突破,推进农机装备提质增量和结构优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力争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再提高1.5个百分点,突破63%。重点做好以下十一项工作:

  一、着力推进政策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深入宣传学习文件精神,凝聚各方共识,营造有利氛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广东省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指导做好农机专项鉴定工作,积极研究制定专项鉴定配套制度,加快制订一批农机产品专项鉴定大纲,畅通农机新产品鉴定渠道。

  二、着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严格执行农财两部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定,强化风险管控,依法依纪从严整治违规问题。继续调整优化补贴范围,争取将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农业、丘陵山区和特色产业等适用农机装备纳入补贴范围。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对购买国内外产品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继续推进农机新产品试点工作。推进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农机产品认证结果工作。强化补贴资金调度和调剂,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化建设改造升级,推动跨年版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建设,提高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水平,完善补贴机具核验管理,为购机者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提供便捷服务。加强补贴信息公开工作。

  三、着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做好粮食生产省长责任制考核有关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措施成效指标的考核工作。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开展水稻机种补“短板”行动,扩大无人机直播试点工作,探索加快植保、烘干、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途径。指导湛江、英德等地探索完善甘蔗全程机械化生产机制,推进甘蔗生产机械化发展。加强马铃薯、花生等生产关键机械化技术的示范推广,探索全省适宜推广的机械化生产模式。深入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创新良种良法良机机制,总结研究一批涉农各产业的农机作业规范、农艺技术标准和机艺融合模式。

  四、着力推进特色农机装备技术引进推广。创新农机推广模式,大力开展农机推广活动。在我省特色经济作物优势区域建设水果、茶叶、蔬菜等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推广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和模式。重点开展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活动日”和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丘陵山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活动,举办水稻无人机直播、水稻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健康畜牧水产养殖等农机新技术现场演示会。

  五、着力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加强省农机化科技创新专家队伍建设,开展产学研推用联合攻关,推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协同联动,推动农机化薄弱环节和农业绿色生产机械化装备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实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产业化能力提升项目,研发推广适用新农机具等,探索解决复杂地形作业环境下的装备“短板”难题。加强养殖业废弃物综合治理装备和水产品加工装备等农机装备研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六、着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机服务创新,引导“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互联网+农机服务”等新主体、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开展全省农民合作社农机社会化作业情况摸查。组织召开全省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现场会,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加强农机合作社规范建设指导,引导实力强、信誉好、服务佳的农机合作社创建省、国级示范社。推进信息化在农机社会化服务中的应用,鼓励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应用具备设备定位、农机作业监测等多种功能的信息化服务平台。支持鼓励农机生产(经销企业)与农机合作社开展“社企共建”、高等院校与农机合作社开展“院社共建、科技进社”、金融机构与农机合作社开展“银社共建”等活动。

  七、着力推进农机化质量管理。拓展资质和能力认定范围,提升我省农机鉴定能力。强化对农机鉴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农机专项鉴定和通过农机鉴定的企业和产品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开展区域性农机质量投诉工作共建试点。推进农机化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南方特色农机、绿色农机设施装备标准的制修订和宣贯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取消“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决定,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八、着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层层压实责任,将农机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继续做好两个部令和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宣传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和依法监理意识。加强农机事故统计上报、分析评估工作。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把牌证核发关,做到“三个严禁”,稳步提升农机“三率”水平。加大“平安农机”创建力度,充分发挥“平安农机”示范作用,促进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九、着力推进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制定年度农机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农机化管理、科研、鉴定、推广、实用技能等方面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组织管理,开展农机购置补政策及补贴系统操作、农机化统计、农机质量调查和农机事故处理等培训,提升农机化管理人员水平。加强农机化科研技术交流,提升农机科研人员水平。开展农机化新装备新技术推广、培训,提升农机推广人才水平。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支持鼓励农机合作社培养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开展农机维修等农机行业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一批农机职业高技能人才,提高基层农机技术人员的能力。

  十、组织做好农机化生产、统计、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农机在“春耕”“双抢”“三秋”等重要农时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作用,抢前抓早,组织做好春耕备耕现场会先进、绿色农机技术装备演示推广。强化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统计报送工作。配合做好粮食生产省长责任制考核有关农机化工作。做好2018年农机化统计年报的编审工作,继续在全省设立若干个农机化统计数据观测点,加强对数据的统计分析。积极推动信息化在农机使用、农机化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加大农机化法律法规、各类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农业机械化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和成效。

  十一、着力提高能力素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困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端正思想作风,严明工作纪律,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政风行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三农”政策理论学习,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关注农机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经验,把调研成果融合到各项工作中,转化为发展目标和推动工作的有效举措。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