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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珠海市大力调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

粤农农〔2019〕94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县(市、区)农机化管理部门局:

  珠海市大力调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大力公司)在我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提供虚假归档材料,以非补贴机具充当补贴机具申报,违反了相关政策规定,情节严重。根据有关规定,我厅于2016年取消了该违规产品的补贴资格并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同时,责成企业退回资金。但该企业对自身错误的严重性认识不到位,在做出退款承诺后,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责任,不履行退款承诺。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等文件的规定,经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1.将珠海市大力调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 周顺如列入补贴产品经营黑名单,禁止再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2.对应退缴的资金,我厅将协助财政部门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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