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办〔2019〕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局):
近年来,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力量。为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装备建设,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助力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请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装备建设及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调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组织方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装备建设及社会化服务情况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机化主管处(科)联合组织开展调查。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主管处(科)根据调查情况汇总填写附件1(非农机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装备建设及社会化服务情况表》。
(二)农机化主管处(科)组织开展农机合作社农机装备建设及社会化服务情况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汇总填写见附件2(农机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装备建设及社会化服务情况表》。
二、报送时间
请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装备建设、推进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意见建议,连同附件1、附件2(电子版)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送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农机化管理处。
附件:1.(非农机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装备建设及社会化服务情况表
2.(农机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装备建设及社会化服务情况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联系人: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肖玉军、农机化处刘伟璇,联系电话:020-37288410、020-37288260,电子邮箱:gdnchzjjzdc@163.com、gdnjbxxzx@126.com)
相关附件:
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装备建设及社会化服务情况调查的通知(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