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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


粤农农办〔2019〕6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技中心):

  草地贪夜蛾是重要的农业害虫,广泛分布于美洲大陆,近两年在非洲、亚洲呈快速蔓延态势,联合国粮农组织于2018年8月做出全球预警。近日,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已发现该虫传入危害。我省是对外贸易大省,与美洲、非洲和周边国家、地区农产品贸易往来频繁,草地贪夜蛾有可能随贸易或迁飞传入我省,属传入高风险区。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草地贪夜蛾侵入危害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我省农业生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测调查,密切掌握其传入动态

  据专家分析,草地贪夜蛾寄主范围广,可取食玉米、水稻、甘蔗、蔬菜、花生、大豆等80多种植物,而我省气候常年高温高湿,农作物种类多,适合其周年生存繁殖,一旦传入定殖,将严重影响我省农业生产。各地要充分认识草地贪夜蛾侵入危害的严重性,提高防范意识,强化属地责任,从今年开始将草地贪夜蛾列入重点监测对象名单,设置高空测报灯、黑光灯和性诱剂监测点,开展草地贪夜蛾成虫系统监测,重点监测玉米、水稻、烟草、番茄、马铃薯等寄主作物,密切掌握草地贪夜蛾传入及发生动态。广州、深圳等近港口贸易活跃地区要设立重点监测点。各相关监测点(见附件1)要指定专人负责,对重点作物、重点区域开展普查,按时报送监测数据。要充分发动群众,开展群测工作,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

  二、突出重点作物,制定科学防控措施

  国外防控草地贪夜蛾实践表明,化学防治是目前多种作物上应急控制的最有效方法。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当地重点作物,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应急防控预案,坚决遏制草地贪夜蛾在我省定殖和迁飞扩散。在防控策略上,必须做到早发现、早用药、早扑灭。各地可结合虫情监测和田间调查,抓住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防治,化学药剂可选用多杀霉素、氟氯氰菊酯、顺式氯氰菊酯、氟虫双酰胺、氯虫苯甲酰胺、溴氰虫酰胺等杀虫剂,生物药剂可选用白僵菌、Bt、核型多角体病毒等。

  三、强化宣传指导,建立应急报告制度

  草地贪夜蛾是一种新发生的害虫,各地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学习掌握草地贪夜蛾的特征、习性、为害症状和防治技术(见附件2),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培训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普及草地贪夜蛾的相关知识。要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大田普查,一旦发现疑似虫情,应立即向上级农业部门报告。同时,要充分利用“广东农业有害生物数字平台”报送监测结果,加强市、县间信息交流,实现信息共享。

  联系人: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防治科郑静君,电话:020-37288034,E-mail:gdyjfkfzk@163.com。

  附件:1.全省草地贪夜蛾监测点及数据报送要求

     2.草地贪夜蛾形态特征和生物学习性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

  附件1:

全省草地贪夜蛾监测点及数据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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