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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859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委农办函〔2018〕18号(A)

民建广东省委会、农工党广东省委会、致公党广东省委会、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卢晓翩、杨森平、林思诚、孙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系列提案(第859号,由第100、107、143、293、366、459、518、600号提案整合而成,以下简称系列提案)收悉。系列提案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和我省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建议,集中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迫切要求和强烈愿望。系列提案所提意见建议涵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多个领域,内容全面、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对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我省开花结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省委和省政府、省政协高度重视系列提案的办理工作。今年4月底,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众多提案中遴选“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系列提案,并亲自审定、牵头督办该系列提案。为做好系列提案办理工作,省委成立由省委领导同志为组长,省委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省委政研室主任郑雁雄同志为副组长的高规格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了办理该系列提案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确定了系列提案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委农办主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等38个会办单位共同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将8个独立提案归纳为8个专题建议,分别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提升农民生活保障水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组成8个专题办理小组,由各专题牵头单位会同会办单位,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调配精干力量,通过材料收集、实地调研座谈、组织分析研讨等方式,扎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并提出办理意见。期间,办理小组积极与提案人沟通,多次修改完善办理意见,确保更符合我省实际和系列提案要求。 

  10月18日,省政府副省长叶贞琴同志主持召开提案办理工作协调会,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强调要将提案办理与工作推进有机结合,强化问题导向,突出“站位要更高”“情况要更新”“措施要更实”“表述要更准”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会后,省委农办会同各办理单位,认真吸纳协调会意见,对答复稿进行了修改完善。11月17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同志,叶贞琴同志再次对答复稿进行了审改把关,强调要吸纳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有关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答复稿。 

  11月30日,李希同志主持召开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省政协主席王荣同志和有关省领导同志,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提案单位代表和提案人等参加会议。省委农办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提案办理情况,李希、王荣同志作了讲话。李希同志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要充分运用提案办理成果,将提案办理与政策制定、调查研究、推动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持续促进乡村振兴工作加快落实,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优势,发挥政协委员智力密集、发动广泛、示范带动作用,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乡村振兴。会后,省委农办商各办理单位按照汇报会意见,对答复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报省领导同志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乡村组织振兴的建议 

  省委和省政府坚定不移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核心保障,把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作为首要任务,以实施“头雁”工程为牵引,全面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持续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制定《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强农村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的领导和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办法,研究制定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相关的制度,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推动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制定《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46条基本标准,制作《党支部工作记录手册》,规范全省农村党支部支部活动记录。对农村基层党委、总支、支部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摸查,优化提升组织设置。积极稳妥推进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建立党组织,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网格化管理。 

  三是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头雁”工程。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以红色村、省定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今后5年每年从省直单位和市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1000名以上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目前在岗第一书记3686名。全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摸底排查,坚决撤换不合格、不廉洁、不胜任、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498人,选优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 

  四是创新党组织服务社群机制。继续发挥好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和党代表工作室的作用,搭建党代表常态化履职平台。推进大学生村官工作与选调生培养锻炼政策相衔接,积极为青年扎根基层创造条件。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招录工作,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优化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机制,探索通过竞争、公示等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创新方式。 

  五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对农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探索建立“一核多元”的党建引领农村治理格局。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建立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台账,认真开展村级换届“回头看”活动。深化村民自治实践,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多元化解农村矛盾。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组织“法律进乡村”活动。完善新时代村规民约,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一是深入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以3年为周期,一年一考、动态管理、三年总考。2018年,确定整顿对象,研究明确工作措施,实施精准整顿。2019年,巩固整顿成果,对标整改提升。2020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完成达标要求。落实市县镇三级书记挂点,选优配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发挥老干部作用,配强帮扶整顿的三支力量。实施“五项举措”,建立“五项机制”,强化考核督导落实,切实解决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突出问题。 

  二是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推动各地落实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规范村党支部建设标准。按照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保障的要求,突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质量,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和自我革新力,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三是深入实施“头雁”工程。推动“党员人才回乡计划”落实落地,建立党组织书记储备队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医村教、返乡大学生等的党员中,按不低于1∶2比例,实行“村推镇选县考察”的培养选拔制度。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制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对不称职的给予批评教育或按程序调整岗位,情形严重的予以免职。积极为青年扎根基层创造条件,推动建立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以考察方式直接引进全日制本科或中级职称以上人才。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激励机制,制定实施专项招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纳入乡镇(街道)事业编制、进入公务员队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的长效办法。 

  四是深入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增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各地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路径。对在职党员,推广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等做法,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对无职党员,探索设岗组队定责,合理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帮助党员找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途径。 

  二、关于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 

  省委和省政府坚持将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一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设立了全国首个规模超过400亿元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围绕“四区两带”区域布局,建设5个现代粮食示范区,组织实施雷州半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发展特色优势农林渔产业,建设了一批岭南特色水果种苗繁育场和品种改良示范基地。研究制定《广东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2018-2020年)富民兴村三年行动方案》,推动“百园强县、千亿兴农”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省级财政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每个现代农业产业园5000万元。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2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14个,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个。 

  二是构建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千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和百家涉农企业上市计划,培育省重点龙头企业820家、认定国家级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651家,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3805家、4.64万家、1.53万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设培育示范市县47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万人。 

  三是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强化农业品牌化标准化建设,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698项,基本实现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基础管理等多个领域全覆盖。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成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871个。实施商标品牌战略,2017年全省申请地理标志商标45件,超过全省累计注册量总和。制定《“粤字号”农业知名名牌创建行动方案》,开展广东“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认定和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2570个、名牌农产品1197个,入库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1416个。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试点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2个、安全县12个。 

  四是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实施现代种业与精准农业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支持以种业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认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及转化平台116个。制定《广东省“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加快推进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整合涉农信息网106个,涉农系统平台46个。 

  五是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制定《广东省农业对外合作实施方案及规划》,推动区域农业合作,利用签订框架协议、搭建展会平台、组织企业对接推介等各种形式,与海南、贵州、云南等省签署了农业合作协议。大力推进农业国际交流合作,扎实推进粤台农业合作园区、农业出口示范基地建设,认定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100家。 

  六是夯实支持农业政策体系基础。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建立完善10个农险大类18个具体险种的政策性涉农保险产品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制定《2018-2020年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加险种,提高保额,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率。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抓手,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绿色现代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乡村产业富民兴村带动作用。 

  一是加大力度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推行“四个一”模式(建立一个产业联盟、一个技术体系、一支技术团队、一条产业链)发展岭南特色水果、水禽、茶叶、花卉、苗木、南药、水产、天然橡胶、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形成一批千亿级的全产业链产业集群。推动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三年行动方案,到2020年建成200个以上特色专业镇、1000个专业村,创建一批岭南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四区两带”农业发展格局。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到2022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42万亿元。持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头号工程”建设,到2020年创建1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是加大力度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助力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优、农民合作社全面升级、家庭农场示范等工程,到2020年培育龙头企业5000家、农民合作社5万家、家庭农场2万家。整合农技、供销、信用合作等资源,到2020年建设100个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1000个镇村助农服务中心,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化联合体,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模式,促进新型经营主体优势互补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到2022年,参与新型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50%以上。 

  三是加大力度打造品牌平台载体。实施“粤字号”农业品牌提升工程,制定广东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广东特色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专用品牌,培育壮大一批国家级区域公用品牌,到2020年,全省地理标志商标数量比“十二五”末增长50%,到2022年,全省品牌农产品数量达到2000个以上,三品一标产品数达到2610个。统筹资金在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媒体开展宣传,继续办好品牌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和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积极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 

  四是加大力度强化科学技术支撑。加快建设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国家(从化)畜牧科技产业园、广东(深圳)现代生物育种创新中心和广东南亚热带作物种业创新中心等“三中心一园区”。全域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到2020年益农信息社建设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加快建设农业大数据试点省,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10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县和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构建农业大数据与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村级益农信息社建设,实现所有行政村基本全覆盖。到2022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2%,创建以县域为主体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60个,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300个,科技特派员1.5万名。 

  五是加大力度优化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机制在抵御灾害风险、支持农业增产、促进农民增收的功能作用,逐步增加农业保险品种、扩宽农业保障覆盖范围,到2020年农业保险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品种应保尽保。 

  三、关于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的建议 

  省委和省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全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水平,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定《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关于全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在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的基础上,以2277个省定贫困村为突破口,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启动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推进“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基础环境整治。目前,全省共有108841个自然村启动“三清三拆三整治”村庄环境整治,2277个省定贫困村18996个自然村全部启动村庄整治工作。建立河长制湖长制,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双总河长责任制,并将河长组织体系延伸到村民小组,实现了江河湖库直至小微水体管护全覆盖。开展“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累计清理河湖漂浮物约600万吨,排查整治“四乱”问题1029个。 

  二是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集中供水、卫生户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制定《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指引》,建立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县为单位连片建设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和工艺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启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惠州、江门、肇庆市72个县(市、区)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既定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统筹推进县镇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73.4亿元,占95.54%。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全省农村光纤接入用户达697.7万户,光网覆盖20户以上自然村累计12.8万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光纤率达90.1%。 

  三是推进乡村公路和物流服务网点建设。重点推进自然村村道硬化、未通客车建制村道路拓宽改造、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等,实施通乡镇和建制村公路“畅返不畅”路段整治。积极推进乡村物流服务网点建设,建设集养护、客户、货运、邮政、快递、电商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的乡村综合服务站,实现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功能集约、便利高效。 

  四是发展乡村旅游。巩固提升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进一步打造红色之旅等系列主题旅游线路,结合我省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创建工作,规划建设一批国家A级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线路。探索建设乡村田园综合体,扎实推进国务院下达5个田园综合体试点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试点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田园综合体。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部署,全面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同步推进发展乡村旅游,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部署启动“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工作,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在全省选取10-20个县、100-200个镇、1000个以上村开展示范创建,优先将第一轮、第二轮5978个省定扶贫村、连线连片创建村庄以及沿交通线、沿边界线、沿旅游景区、沿城市郊区“四沿”区域重点推进,确保到2020年年底前,全省村庄基本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到2022年,粤东西北地区60%以上、珠三角地区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支持有条件的村庄率先创建一批特色精品村。加快推进博罗县、德庆县、新兴县、翁源县、四会市等试点,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扎实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和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加快实施“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以实施“五清”专项行动为突破口,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二是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2020年年底前,村庄保洁覆盖面和垃圾处理率达到100%。统筹规划、连片建设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立健全农村排污监管机制,2020年年底前,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40%以上。加快推进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覆盖自然村的集中供水设施,2025年年底前,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建立健全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2020年年底前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20户以上自然村连通光缆,到2022年实现自然村现代通信网络普遍覆盖。 

  三是加快推进乡村公路物流建设。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制定农村公路条例、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政策措施,到2020年年底前,全省农村公路的等级率提升到98%。同步考虑建设乡村物流服务站点,科学布局乡村服务站点。提升农村物流信息化水平,打造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平台,优化农村服务站点配套设施标准化配置,推动乡村物流、电商发展,到2020年农村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本建成,到2022年以中心镇为单位基本建成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冷链仓储物流等设施,实现镇村物流节点全覆盖。 

  四是加快连线连片发展乡村旅游。实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连线连片创建工程,推进乡村旅游公路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国家A级旅游景区、省A级旅游特色村、乡村精品民宿和乡村创客基地,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公园和田园综合体等载体,充分挖掘利用乡村文化资源,推动乡村旅游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到2020年打造100条省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助推乡村振兴和农民持续增收。实施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农业“百镇千村”提质升级行动,重点推动旅游扶贫重点村、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村、旅游特色小镇提档升级。 

  四、关于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建议 

  省委和省政府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传承发展岭南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振农村精气神。 

  一是强化体制机制保障。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别担任省文明委主任、第一副主任,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担任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以上率下,推动各地各部门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升为一把手工程。先后制定《“十三五”广东省文化发展改革规划》《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工作方案》《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文明乡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等系列专项文件和修订《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等法规,强化政策法规保障。 

  二是推进文化阵地建设。将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全省累计建成村(社区)文化室27383个,覆盖率达99.99%。建成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1326个,覆盖率达82.62%。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逾1300所,乡镇覆盖率超80%,有力促进农村青少年综合素质提升。持续推进农村文化祠堂建设,活化利用农村传统祠堂,开展开笔礼、成人礼、升学礼等教育活动。 

  三是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净化农村社会文化环境。发挥村规民约、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有效遏制婚丧嫁娶、建房乔迁、民俗节庆中存在的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攀比浪费风气。 

  四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公厕等创建活动,省级以上文明村镇超400个,全省文明村镇覆盖面超50%,推动形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评选一批为广东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南粤新乡贤,为全社会关注乡村振兴、参与乡风文明建设发挥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五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强农村文体协管员队伍建设,全省文化志愿服务队伍1200多支,注册文化志愿者近9万人,在组织开展农村文化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深入开展“粤读越精彩”全民阅读、公共文化服务“三百工程”等一大批文化惠民品牌活动,广泛开展民间“村晚”、民俗活动,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六是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实施红色革命文物保护行动,做好全省1500余处红色革命文物,特别是散布在乡村的红色革命文物的普查保护利用工作,引导群众传承红色基因。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确定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01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29名,创建1个国家级、8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开展南粤古驿道保护活化利用,打造11条南粤古驿道重点路线。实施广府、潮汕、客家、雷州民居的重点保护工程,逐步探索有广东特色的传统村落保护方法。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当前乡风文明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着力攻坚,努力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推动实现乡村文化振兴。 

  一是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各选择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在县一级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在镇、村分别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整合现有宣传教育服务人员、阵地活动资源,打造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服务、体育服务平台等,引导文明实践活动贴近基层。从党员干部、院校师生、文艺工作者等群体中,组织一批懂理论、懂政策、懂基层的文明实践志愿者。 

  二是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全面开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活动,制定村规民约指引,把修订村规民约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贯彻党的“三农”政策的重要抓手。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以党风促乡风带民风。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广泛组织开展乡风评议活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进镇街、进村居,引导群众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抵制封建迷信、黄赌毒,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三是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加大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力度,整体推进县域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基层文明创建“十百千”工程,推动打造10个文明示范县、100个文明示范镇、1000个文明示范村。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全域覆盖、提质升级,到2020年,2277个省定贫困村全部达到省文明村创建标准,全省文明村镇覆盖面达到95%。推动省定贫困村达到省文明村创建标准。全面推进星级文明户、好公婆、好儿媳、好邻居等“一户三好”建设,常态化开展评星挂星活动。继续推进“粤生活、粤美丽”绿色行动。 

  四是深入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制订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我省乡村文化工作评价考核。加快推进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到2020年,全省普遍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相匹配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到2020年,全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加强基层文化干部队伍、农村文体协管员队伍、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一批业余文化人才和文艺团队。推进“万村文化祠堂”建设,引导群众对农村祠堂进行修复改造。 

  五是深入打造富有岭南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着力实施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九大行动”,从2019年起用5年时间统筹安排85亿元资金,支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实施岭南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程,通过利用文物古迹设立博物馆、纪念馆、文化创意园区、遗产客栈等方式,盘活文化遗产。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岭南优秀农耕文化产业展示区。大力推动农村地区实施传统节日、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开展“送戏下乡”“文化下乡”等活动,全面开展戏曲进乡村工作。鼓励开展民间“村晚”、传统民俗等农民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展现乡土文化的魅力和风采。 

  五、关于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建议 

  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乡村人力资本开发,引导人才向乡村流动,培育壮大乡村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开展多层次的人力资源开发。实施“扬帆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累计支持30个市级和135个县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引进紧缺拔尖人才100人、青年博士183名、培养高级技师2334人。开展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从2014年至今引进中小学教育、医疗护理、农田水利等各类人才共2.2万名。开展“三支一扶”计划,2006年至今共15000多名高校毕业生走进乡村基层一线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活动。开辟引进人才的“绿色通道”,各地县级以上政府可自行确定高层次人才的范围,较好地促进了人才向山区集聚。培育“领头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2016年至今共开展49期培训班,吸纳致富带头人8716名。 

  二是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全覆盖,制定《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等,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职业院校涉农专业建设,在部分职业院校开设农民专班,积极吸引农村学生入读职业院校。制定《广东省“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等,开展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等,加强乡村各类人才培养培训,平均每年为欠发达地区培训(助理)全科医生1080名。 

  三是健全待遇稳步增长机制。实施欠发达地区基层公职人员津贴补贴“托低”工程,实施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逐步改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公职人员工资待遇,提升乡村人才队伍的稳定性。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安排上岗退费资金9亿元,受惠教师达4.4万人,通过合作定向培养乡村学校“一专多能型”教师等方式,促进教育人才向乡村有序流动。 

  四是加强高校乡村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开设乡村建筑设计、乡村规划建设等课程,开展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精准培育新农村建设人才,目前中山大学等6所本科高校开设与乡村建设相关的专业点226个。深化校企合作,引导涉农院校、地方院校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现代农业、农村建设的深度融合。 

  五是推动乡村科技人才创新发展。结合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开展科技特派员选派对接和科技特派员精准扶贫“千村大对接,万人进万村”工作,588名科技特派员对接618个贫困村,覆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惠州等14个地级以上市。开展科技特派员暑期大下乡,建立以任务为导向的新型特派员制度体系。建立建筑师、规划师、工程师“三师”专业志愿者与247个省定贫困村结对帮扶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引导各类人才“上山下乡”,向乡村流动聚集,培育壮大乡村本土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一是进一步完善人才振兴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乡村振兴人才扶持政策,优化提升涉乡村人才支撑的“扬帆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实施乡村首席人才岗位计划。深入实施贫困县“乡镇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等,积极引进“四老”人才(退休老医生、老教师、老工程师、老教授)。研究制定落实异地务工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下乡返乡创业措施,加大返乡下乡创业政策支持力度,强化乡贤和外出务工人员对接机制。建立促进专业人才下沉机制,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做出制度性安排,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到乡村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完善省帮扶县、市帮扶镇、县帮扶村的结对帮扶机制。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到2022年开展粤菜师傅培训5万人次以上,直接带动30万人实现就业创业。 

  二是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乡村人才引进、评价、激励机制障碍,实施《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参照乡村老师“县管校聘”、基层卫生人才“县管镇用”政策,全面实施乡镇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县管用人单位聘用”制度。支持基层一线和离岗创新创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对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人才可以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鼓励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研究制订加大规范津贴补贴与绩效考核奖金向乡镇基层倾斜力度的政策措施,到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与乡村教师“县管校聘”、乡村医生“县管镇用”相适应的工资保障制度。探索实施珠三角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工作工资水平衔接政策。县(市、区)事业单位按30%的比例统筹安排当年以考察方式直接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到村委会工作2年。 

  三是进一步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十百千万工程”,全面建立“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农业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建立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库,建立跟踪考评机制,实施入库技能带动型和社会服务型人才3年全员免费培训计划。将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内容纳入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施示范性专业建设打造涉农专业品牌,深化职业院校与涉农企业合作。出台新的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充分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四是进一步抓好乡村振兴各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组织实施县镇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大培训计划。实施城市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团队下乡行动,完善省帮扶县、市帮扶镇、县帮扶村的结对帮扶机制。实施基层卫生人才专项公开招聘计划和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计划,2018年起,率先在15个试点县探索建立区域医联体编制统筹使用机制,医联体内人员流动不受编制性质限制,由牵头医院统筹使用一类和二类事业编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实施乡村紧缺学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制度,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全科教师培养培训。加强乡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派第二批科技专家组团式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挂职服务,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村镇。加强“三师”专业志愿者下乡帮扶力度,指导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规划建设、脱贫攻坚工作。面向山区县、贫困区和革命老区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建设科技服务队伍。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 

  六、关于提升农民生活保障水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建议 

  省委和省政府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融合,制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深化精准施策,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一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狠抓教育扶贫政策落实,认真做好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精准帮扶工作,安排7.81亿元补助资金,惠及学生286965人。逐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符合条件贫困人员已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基本实现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养老和低保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特困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年人均10712元,9138元,21.2万人纳入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工作,下达我省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0407户,截至2018年9月底开工数为34663户,开工率为85.78%,竣工数为20649户,竣工率为51.1%。 

  二是确保贫困人口如期全面脱贫。狠抓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全省累计实施到村到户产业帮扶项目87.8万个,带动在家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户20.1万户、84.7万人;2277个相对贫困村成立农民合作社5388家,参与农业产业扶贫的农业龙头企业有932个。累计创建“扶贫车间”等就业安置点312个,享受就业帮扶的51.4万人次,转移就业、就近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对贫困人员57.1万人次。近117万相对贫困人口达到当年脱贫标准,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发生率从4.54%降至1.52%以下。 

  下一步,我们将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乡村振兴的优先任务,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咬定“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的总攻目标,落细攻击点位、深化精准施策,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到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176.5万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2277个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第一、二轮扶贫开发“双到”5978个贫困村脱贫质量得到巩固提升。 

  一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加大县镇统筹力度,健全县级产业扶贫规划和项目储备库,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扶贫产业。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等模式。规范发展资产收益扶贫,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健全贫困户股权收益分配机制。 

  二是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多渠道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鼓励各地通过引导企业发展就业扶贫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实施公益性岗位安置。开展技能扶贫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培训后的跟踪服务,及时推荐就业岗位,确保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100%享受到精细化就业创业服务。 

  三是加大教育保障扶贫实施力度。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保障学生就近上学。 

  四是加大健康扶贫实施力度。继续实施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帮扶力度。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制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支持贫困地区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能力建设。 

  五是加大综合性保障扶贫力度。建立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 

  六是加大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力度。积极推进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到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研究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房户住房补助政策,鼓励各地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七、关于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的建议 

  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发挥乡村振兴规划引领作用,始终坚持规划先行,强化规划约束管理,努力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 

  一是制定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按照“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目标,提出到2020年、2022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工作机制,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规划编制从省情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兼顾长远发展和近期重点。 

  二是推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广东省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等,加强各地村庄规划编制指引。开展规划编制试点建设,试点推动广州市白云区、仁化县等20个县(市、区)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指导四会市在全国首推乡村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一体化金融合作模式、翁源县创建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试点县。统筹建立省、市级乡村规划技术指导服务“千人专家库”,组建专家服务团队14个、专家1048名,构建一个团队指导一个县,1名专家对应指导1个乡镇或行政村服务机制。目前,全省需编制的16869个行政村中,有7509个行政村基本完成规划编制工作,5021个行政村正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有序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通知》《广东省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指导各地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约有150个村开展了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以“城乡融合、多规合一、多方参与”为原则编制市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方案,加强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有机衔接,将规划执行纳入工作考核范围,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规划先行理念,加快推动各类规划编制工作,不断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 

  一是进一步提升规划编制水平。加快推进《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导全省各地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质量兴农、公路发展、水利治理、物流建设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拟于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指导全省各地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要求,全域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到2018年底前将完成各级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到2020年基本完成村庄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 

  二是进一步提升规划建设水平。按照“城乡融合、多规合一、多方参与”和“整治型、行动式、群众参与及简便实用、宜居宜业生态”原则,区分城郊型、生态型、纯农业型、历史文化名村等不同类型,将规划执行纳入工作考核范围,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三是进一步提升规划管理水平。严格推行农村建房“按规划选址、按设计建设”,就农房层高、层数、外立面以及一户一宅监管、拆旧建新、拆旧复绿、工匠施工、违法查处等作出规定或引导。探索制定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覆盖率、违法建筑查处率等指标的责任考核机制,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 

  八、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建议 

  省委和省政府将农村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破解影响制约“三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制定《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加快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累计颁发证书1068万本,颁证率达97.75%。制定《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管理办法》、《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目前累计完成招投标垦造水田项目737个25.48万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投入300多亿补助资金完成2131万亩建设。制定《广东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基本建立覆盖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探索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全省承包耕地流转面积1161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3103万亩的37.4%。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累计发放农地抵押贷款1394笔,共18.74亿元。 

  二是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制定《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为重点,力争到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全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农村集体资产5598.76亿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4.4万个,量化农村集体资产总额3918.95亿元,确认成员身份806.95万人。 

  三是强化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管理。指导广州、珠海、惠州等地制定了农村住房的有关管理办法并开展落实乡村建设许可证审批。编印《岭南新风貌·广东省农房设计方案图集》《广东省村容村貌整治指引(试行)》等系列政策文件,突出岭南建筑特色,提升村庄规划建设水平。开展广东省农村建筑工匠师资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化队伍。 

  四是推动乡村振兴政策法治化。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工作的目标任务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改)、农村公路条例、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生态公益林条例等15个项目列入了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其中,农村公路条例、种子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项目列入了2018年立法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把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注重以问题为导向,着力破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制约性因素,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更大动力。 

  一是进一步强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组织各地开展“回头看”,确保确权不留死角、不留尾巴,为广大农民确实权、颁铁证。研究制定《关于健全激励机制支持农户互换并地促进农村承包地连片流转的意见》,促进农村承包地连片流转。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加快完成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加快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大力推进垦造水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土地综合整治。探索集体土地整备利用,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成立集体土地整备中心,盘活农村集体存量土地。加快推进广州、佛山、肇庆3个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研究制定拆旧复垦管理办法,完善交易规则,力争十年内完成全省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 

  二是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整建制推进5个地级以上市和18个县(市、区)的省级以上点地区改革试点工作,引导各地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指导各地由点及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推动村级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出具股权证书,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 

  三是进一步强化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加快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的政策意见和整治农村历史违法用地和违建分类处理指引,到2022年基本化解农村“两违”历史遗留问题。建立乡村报建协管员制度,严格实行农村住房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探索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促进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指导佛山市南海区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试点工作,提炼全省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是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法治建设。加快推进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各项立法任务落实,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大地方性法规清理力度,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适应农业农村发展需要、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法规。继续指导各市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支持从当地乡村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地方立法。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适时推动乡村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专此答复。 

  诚挚感谢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对我省乡村振兴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感谢你们积极建言谋策及付出的艰辛劳动! 

  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联系人:魏嘉颖,电话:020-3728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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