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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我省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粤农农办〔2018〕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近期,《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机〔2018〕22号)对各省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作出了部署要求。为做好今年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宣传,淘汰落后机具,推进农机绿色发展,鼓励引导用户开展农机报废工作。按照《广东省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粤农〔2017〕189号)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建立完善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和监管制度,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查伪造手续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职责分工,规范旧机回收拆解,防止报废农机再次流入市场。

  三、及时总结情况。为了解掌握各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进度,请各地级以上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时对全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包括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措施、主要成效、问题和建议等),并汇总填写《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12月1前报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37288701、37288279(传真),E-Mail:gdnjhb@126.com。

  附件: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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