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18〕4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有关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农业农村部部署和我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8〕145号),2018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已完成,现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如下:
一、能力验证范围
(一)考核项目
1.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根据2018年度国家及省监督抽查、例行监测内容,考查80种(含选考)农药残留,比上年增加9种,增幅12.7%。包括蔬菜中甲胺磷、氧乐果、特丁硫磷、甲拌磷、甲拌磷砜(含甲拌磷亚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治螟磷、毒死蜱、三唑磷、甲基异柳磷、乙酰甲胺磷、杀螟硫磷、丙溴磷、马拉硫磷、敌敌畏、乐果、杀扑磷、二嗪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六六六、氟虫腈(含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三氯杀螨醇、甲氰菊酯、联苯菊酯、氯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腐霉利、百菌清、硫丹、三唑酮、氯氟氰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脂、异菌脲、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哒螨灵、二甲戊乐灵、虫螨腈、克百威(含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含涕灭威砜、涕灭威亚砜)、灭多威、甲萘威、啶虫脒、多菌灵、辛硫磷、吡虫啉、苯醚甲环唑、嘧霉胺、噻虫嗪、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咪鲜胺、氟啶脲、灭幼脲、嘧菌酯、阿维菌素、除虫脲、霜霉威、甲霜灵、氯吡脲、多效唑、虫酰肼、醚菊酯、氯虫苯甲酰胺、氯菊酯(异构体之和)、吡唑醚菌酯、灭蝇胺等农药残留检测。
2.畜禽产品中违禁添加物和兽药残留检测:根据2018年度国家及省监督抽查、例行监测内容,考查3类(含选考)检测项目,与上年持平。包括猪肝中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鸡肉中氯霉素、鸡蛋中磺胺喹噁啉等残留检测。
3.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根据2018年度国家及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内容,考查7种(含选考)重金属检测,与上年持平。包括稻谷中镉、铅、总砷、铜、总汞、镍、铬等重金属检测。
(二)参加单位
1.全省154个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或实验室)参加了此次能力验证,比上年增加40个,增幅35.1%。其中农业系统96个,占62.3%;企业41个,占26.6%;其他单位17个,占11.1%。
已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合格的单位(下称资质单位)106个,增加15个,增长16.5%。其中农业系统59个,占55.6%;企业32个,占30.2%;其他单位15个,占14.2%。
2.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单位中,参加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152个,比上年增加42个,增幅38.2%;参加畜禽产品中违禁添加物和兽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76个,增加15个,增幅24.6%;参加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能力验证91个,增加17个,增幅23.0%
二、能力验证结果
(一)总体合格率79.2%
本次能力验证考核结果联动监管类别归入A类22个,占14.3%;B类66个,占42.8%;C类34个,占22.1%;D类32个,占20.8%。
C类以上单位合计122个,总体合格率79.2%。其中农业系统74个,总体合格率77.1%;企业33个,总体合格率80.5%;其他单位15个,总体合格率88.2%。
(二)资质单位总体合格率86.8%
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资质单位106个,其中考核结果联动监管类别归入A类21个,占19.8%;B类47个,占44.3%;C类24个,占22.6%;D类14个,占13.2%。
C类以上资质单位合计92个,总体合格率86.8%。其中农业系统53个,总体合格率89.8%;企业26个,总体合格率81.3%;其他单位13个,总体合格率86.7%。
(三)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86.8%
1.参加本次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单位152个,合格率86.8%。其中农业系统94个,占61.8%,合格率83.0%;企业41个,占27.0%,合格率90.2%;其他单位17个,占11.2%,合格率100.0%。
参加全项考核并结果合格41个,占26.9%;参加部分项目考核并结果单项合格91个,占59.9%;考核结果不合格20个,占13.2%。
2.参加本次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资质单位104个,合格率94.2%。其中农业系统57个,占54.8%,合格率96.5%;企业32个,占30.8%,合格率87.5%;其他单位15个,占14.4%,合格率100.0%。
资质单位参加全项考核并结果合格35个,占33.6%;参加部分项目考核并结果单项合格63个,占60.6%;考核结果不合格6个,占5.8%。
(四)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94.7%
1.参加本次畜禽产品中违禁添加物和兽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单位76个,合格率94.7%。其中农业系统33个,占43.4%,合格率90.9%;企业32个,占42.1%,合格率96.9%;其他单位11个,占14.5%,合格率100.0%。
参加全项考核并结果合格60个,占78.9%;参加部分项目考核并结果单项合格12个,占15.8%;考核结果不合格4个,占5.3%。
2.参加本次畜禽产品中违禁添加物和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的资质单位67个,合格率95.5%。其中农业系统32个,占47.8%,合格率90.6%;企业25个,占37.3%,合格率100.0%;其他单位10个,占14.9%,合格率100.0%。
资质单位中参加全项考核并结果合格53个,占79.1%;参加部分项目考核并结果单项合格11个,占16.4%;考核结果不合格3个,占4.5%。
(五)重金属检测合格率90.1%
1.参加本次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单位91个,合格率90.1%。其中农业系统单位参加36个,占39.6%,合格率88.9%;企业38个,占41.7%,合格率92.1%;其他单位17个,占18.7%,合格率88.2%。
参加全项考核并结果合格63个,占69.2%;参加部分项目考核并结果单项合格19个,占20.9%;考核结果不合格9个,占9.9%。
2.参加本次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资质单位77个,合格率92.2%。其中农业系统资质单位参加31个,占40.2%,合格率93.5%;企业31个,占40.2%,合格率93.5%;其他单位15个,占19.5%,合格率86.7%。
资质单位中参加全项考核并结果合格56个,占72.7%;参加部分项目考核并结果单项合格15个,占19.5%;考核结果不合格6个,占7.8%。
详细结果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能力验证合格单位
1.对参加本次能力验证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单位以及在能力验证工作过程中成绩突出的人员予以表扬(见附件4)。
2.能力验证结果为“单项合格”的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大检测仪器设备、技术人员、经费等的投入,强化检测技术培训及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资质认证(扩项)等工作。
3.经补测“合格”的单位,应当列入内部整改,认真查找首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4.自即日起至下次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前,申请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可免除本次能力验证中对应(定性及定量考核)合格项目的现场考查。
(二)能力验证不合格单位
1.本次能力验证结果为“不合格”的资质单位,应当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将整改情况及结果书面报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整改期内应当停止安排政府指令性检测任务,同时不得承担下一年度的省级监测检测任务。
非资质单位应当加大检测技术人员、设备、经费等的投入,强化技术培训及岗位练兵,提升检测能力。申请资质认证的,应当开展内部整改并列为现场评审考查重点内容。
2.连续2年(2017、2018)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自即日起应当自行停止出具相关不合格项目的CATL检测报告,停止期至下一年度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合格或下次现场评审考核合格后。
3.农业系统内的检测机构,应自行派员到省内的部级中心或指定的农产品检测机构跟班培训。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将派出专家到部分农检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导。
4.自即日起至下次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前申请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不合格项目及未参加考核的项目应当列入现场评审考查范围。
(三)监督管理
1.本次能力验证结果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对已通过资质认证的单位实施联动监管。我厅可对监管类别为A类的单位适当减少年度监管频次及比例;对B类的单位按正常频次及比例实施监管;对C类的单位适当增加年度监管频次及比例;对D类的单位开展重点监管。坚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措施,督促有关农产品检测机构规范运作,提升服务能力。
2.各检测机构应当将本次能力验证的检测结果、原始记录、仪器数据和图谱等资料保存3年以上,并作为日后机构考核现场评审及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如发现存在检测结果资料未能有效溯源,或能力验证样品未在本机构开展检测或未由本机构检测人员检测,或串通、篡改检测数据、伪造检测结果,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我厅将严肃查处并联合惩戒。
(四)政府指令性检测
各地各单位在制定下一年度的政府指令性监测检测计划时,应当参考本次能力验证的考核结果(附件1、附件2、附件3),委托(招标)已取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资质、且所需检测项目参数在本次能力验证中(定性或定量)考核结果合格的单位承担。
(五)其他事项
各地各单位要督促辖区(系统)内没有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县(市、区)农产品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体系项目建设,积极开展资质认证工作,确保参加下一次的能力验证。
在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谭美思、张志平、黄伟均
电 话:020-37288847、37288951、37288861
邮 箱:gdsnlyz@163.com
传 真:020-37288045、37288231
附件:1.2018年全省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结果
2.2018年全省畜禽产品中违禁添加物及兽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结果
3.2018年全省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考核结果
4.2018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表扬名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4:
2018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表扬名单
对参加本次能力验证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单位以及在能力验证工作过程中成绩突出的优秀人员予以表扬。望再接再厉,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能力验证工作优秀技术人员
农业农村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刘文字、贺利民、沈祥广、余静贤、张嘉慧、刘戎;
农业农村部蔬菜水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王富华、万凯、杜应琼、杜瑞英、季天荣、唐雪妹、黄永东、刘帅、杨炜君;
二、能力验证工作优秀检测人员
农业农村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林杰、劳华杰、黄楚彪;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谢书越、高毓文、王刚、李蕾、陈永坚、徐爱平、林雪贤、王威利、苏秋权;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陈靖文、吴伟鸿、袁红梅、李雪滢、赖晓军、梁祺琦、郭子灏、吴荔琴;
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杨李胜、黄敏兴、陈其钊、陆剑华、张琳、刘志鹏、李家威、王小鹏、庞扬海;
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招原春、张伟贤、陈丽香、林晓君、黄秀娜、陈茹、陈晓嘉;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李琪、程盛华、郭宏斌、周慧莲、熊维玲、李培、刘元靖、陈吴海;
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王兆立,吴彩云,游莉琴、谢向坚、王晓峰、朱铭立、朱孟丽、丘雪冰;
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李汉敏、冼超森、莫炜东、陈晓强,罗贵民,黎嘉锐;
广州市番禺区农产品质量监测所:陈柳波、王丽妮、陈琳涵、林丹、仇晓君、郭景华、殷素平;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吴卫东、洪旭然、林健、潘清、谢宗良、林起辉、罗耀、李丽苏;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陈坤、乔彦韶、谢凤慧、孙金山、宋宇玲、薛丹蕾、刘福友、董琳玲、胡继霞;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仁熙、李冰珠、王有成、卢燕霞、陈栋、王鹏、严杏、胡艳、王玉晶;
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蔡奥、谢秋让、付琪、毛祖青、陈玲、刘文武、许太基、黄正华、曾丽;
深圳凯吉星农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邹维、李丹、姜学涯、朱国柱、皮胜涛、钟彩丽、何林才、陈方棋;
深圳市龙岗区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郭丽娜、王嘉权、王力弘;
珠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杨梅青、邓丽常、孙嘉阳、邓丽常、李少峰、陈亮、李少峰、梁艳冰;
梅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曾薇、张绿琴、黄柳琴、邓桂添、林文雅、车秋玲;
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所:甘静妮、陈韵贤、何健安、叶旭标、梁树章、陈健航、梁志刚、祝曙华、李月;
东莞市检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黄国春、阳月玲、刘丽环;
中山市三乡镇农产品检验检测站:陈楠、马世柱、冯东仪、周嘉诚、林俊杰;
江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蔡春燕、李敏如、周凤谊、杨家迪、黄国杰、梁智嫦;
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黎献、林对俭、冯涛、林玉月、洪达、冯正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