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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粤农办〔2018〕6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秋冬季是我省农业生产的重要季节。为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排查农机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监管,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23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联系人:徐祥飞,联系电话:020-37288299、13725287988,传真:020-37288279,电子邮箱:xxf37288299@126.com)

广东省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为促进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以及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高度重视做好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创新农机安全监管模式,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和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逾期未检、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农机“三率”;规范牌证管理,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加大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力度,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减少安全隐患。

  (二)加强变型拖拉机整治。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3号)要求,继续加强变型拖拉机整治。对有“变拖”的地级市,按照机动车管理要求,设定更加严格的变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严厉查处违法发牌发证行为,从严做好存量变型拖拉机年度检验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坚决不予通过。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力争“十三五”期间,淘汰全省现有存量变型拖拉机。

  (三)坚决打击假牌假证及翻新造假。针对个别地区发生的不法商户违法翻新旧农机、违法办理假牌证等事件,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立足自身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严格落实农机监管新规定。严格执行新部令有关规定,妥善处理新旧制度的衔接过渡,按时启用全省农机监理牌证管理系统和新版证件,严格按照新的分类方法开展注册登记和驾驶证考试。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对免费政策实施后的农机安全监管投入给予必要保障。

  (五)抓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要求和我省制定了《“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制度,提升监管能力,促进安全生产。

  三、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整治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8年9月)。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10~12月)。集中力量开展农机安全排查整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抓好整改落实。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9年1~2月)。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沟通协调,加强配合。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开展二手农机交易市场联合执法、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等工作,深化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排查,及时整改。各地要逐项对照工作任务,深入组织开展检查整治。依法对辖区内存有安全隐患的农机作业场所、维修网点及农机合作社等进行全覆盖排查,发现一处隐患整治一处。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回头看”。省农业厅将于12月份组织开展督查。

  (四)做好宣传,抓好落实。各地要广泛宣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新部令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宣传和服务相结合,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机手、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经营者的遵法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引导农民依法依规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

  请各地将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统计表和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分别于2018年10月10日前、2018年12月底和2019年2月15日前报我厅农机化办,以便综合上报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附件: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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