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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对下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计划的通知

粤农计〔2018〕4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经研究,现将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对下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18〕142号)下达给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二、各地要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此项资金用途包括:

  (一)扶持广州、韶关、河源、梅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云浮11个地市于2017年获表彰的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可用于品牌宣传推介、品牌标准建设、品牌包装设计提升等方面。

  (二)各地市扶持1个品牌电商示范点和1个农产品物流示范点。品牌电商示范点重点扶持我省“两类三级”农产品品牌(食用类)生产经营主体、省农产品电商体验馆,培育发展名牌农产品电子商务定制农业、订单农业示范,打造“基地-社区”电子商务直配模式;农产品物流示范点重点扶持省级“菜篮子”基地、省级定点市场,扶持鲜活农产品配送与仓储基础硬件设施升级,补助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提升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

  (三)扶持广州、韶关、梅州、惠州、茂名5个地市开展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工作。重点扶持大米、蔬菜、水果、茶叶、家禽、生猪等特色优势产业,突出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优势,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强“新三品”(区域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建设,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抓好品牌管理保护,完善市场营销体系,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提升农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和农业品牌整体效益,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兴旺。

  (四)扶持建设一批县级运营中心。每个地级市确定2个县,每个县30万元扶持建设1个县级运营中心,示范带动益农信息社建设和运营。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运营按照“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机制推进,由省级运营商+县级运营中心+益农信息社三级运营主体运营实施。县级运营中心建设,要以满足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四类服务为基本要求,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条件,避免重复建设。县级运营中心要符合“六有”标准,即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县级运营中心需指导村级益农信息社开展“粤农优品”认证工作,能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品牌形象宣传;能对接当地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涉农主体,开展信息进村入户服务;能对接当地的农产品收购商、批发市场、超市、电商等农产品销售渠道,为农产品销售开拓渠道;能对接当地的大宗农产品物流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包装企业等,完善农产品全产业链配套服务。县级运营中心负责定期组织辖区内益农信息社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协助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落实涉农政策,承担或指导益农信息社开展便民服务。

  三、请各地结合资金用途和《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任务清单(第二批)的通知》(粤农计〔2018〕33号)要求,尽快制定市级实施方案及区域绩效目标并报我厅。

  四、各地要落实项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并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报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并发送电子版,电子邮箱:gdnyxxcj@163.com。

  品牌、电商物流、特优区项目联系人:张可申,联系电话:020-37288229。

  益农信息社项目联系人:文飞,联系电话:020-37288673。

  附件: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对下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计划安排表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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