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取消“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现将《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中涉及农业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农业农村部要制定完善农业机械维修相关标准和规范,督促地方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规范维修企业服务,引导维修企业推行承诺服务制,加强行业自律,要求维修企业提供服务明细单,作为消费者追责依据。2.加强修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维修队伍能力和水平。3.加大对农机维修企业的抽查检查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记入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4.畅通农机维修质量投诉渠道,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8月15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