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8〕710号(A)
朱颖恒委员:
关于完善广东省农业补贴政策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业补贴政策的关心和关注,提案反映的问题中肯、客观,我们非常赞同有关建议。经综合省财政厅、公安厅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我省高度重视农业补贴政策落实工作
近年来,我省各级农业、财政等部门高度重视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加大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办法,提高补贴效能。
(一)推进农业补贴政策改革,抓好农业补贴政策落实。2016年开始,中央决定将农业“三项补贴”(即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扶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我省随后出台了《广东省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
一是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明确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接受群众监督。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2014年以来全省各地有效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发放与承包土地面积有关的补贴提供了基础。
二是严格规范管理。补贴资金实行一次性审核、一次性发放,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兑付给农户。制定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核定数据。农机购置补贴采用“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方式,补贴资金直补到购机者,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畅通举报渠道。通过举行全省农业补贴政策宣传下乡活动,印发宣传海报等提高广大农户对补贴政策的认识。畅通举报渠道,全程监管补贴资金发放流程,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和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改革。近年来,省财政对省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撤销、归并和整合,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从2015年219项整合到2016年50项,2018年归并为12大专项。中央从2017年开始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我省结合实际,按照因素法分配方式和竞争性分配方式安排资金,将具体项目选取和审批权限下发给市县,强化项目执行跟踪。2018年,我省加大改革力度,将部分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安排的主导权、决定权、管理权交给市县,加快资金项目实施,政策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升。
二、继续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提高补贴精准性。根据中央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农业补贴政策做到精准扶持,有的放矢。
二是加大补贴执行力。针对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政策公开公示、补贴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严厉打击骗补行为。根据“省际联动联查,省、市、县齐抓共管”原则,结合农业部违规处理和黑名单数据库信息,依托大数据技术平台,严厉打击骗取农业补贴职务犯罪行为,做到及时查处、及时移送、及时公布,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农业补贴领域问题主要出现在补贴资格认定、补贴面积(金额)核定、补贴卡(折)存管等环节上,反映了农民对补贴政策不够了解和清楚的情况。我们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补贴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将政策宣传到农村田间地头,让农业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地生根,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农业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6月19日
(联系人:郑志雄,联系方式:020-3728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