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8〕679号(B)
朱新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广东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有营养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信息化与农业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新举措,是政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的重要内容。你们提出的建立统一的省级追溯数据库、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e批生鲜” 等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推行“合格证+追溯码”智慧监管新模式、加强追溯体系与创建品牌相衔接、加大宣传积极引导消费者认识追溯标识认可追溯标识码带来的安全信号等建议,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表达了广大消费者的心声,我们完全赞同。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近几年的中央1号文件连续对追溯体系建设做出重要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迈出了新步伐。2013年《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6年)》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以重点品种追溯系统建设为试点,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建设。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管理,探索和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自检制度及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制度;以蔬菜、肉类和淡水鱼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追溯对象,探索和健全“三品一标一名牌”产品管理制度。2016年《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助机制,推动企业参与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统筹安排资金建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已初步建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门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微信公共账号服务子系统、企业端生产档案管理系统、系统管理五大系统,为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了主体追溯及产品分类追溯服务,省级农产品追溯平台已注册企业686家,其中394家开展了部分农产品追溯业务应用。省商务厅推动中山市参与了全国第四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2017年6月通过了考核验收,已覆盖153个运行节点(9个屠宰企业、2个批发市场、2个生产基地、60家标准化菜场、50家超市门店、30家团体单位),通过采用IOS模式推动项目建设,一定程度上破解了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投入巨大、运营成本高、可持续发展等难题。广州、佛山、惠州、韶关、江门、肇庆、清远市等地及一部分企业开展了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江门市同时开展了农业投入品追溯试点,已备案农药生产企业86家、经营企业1003家、农药品种1255个。广州市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出生证)试点,探索构建种养殖环节与市场销售环节监管衔接机制。佛山市高明区实施“大数据监管”,整合区农业、市场监管部门的农产品快检数据资源,构建从种养殖到市场环节“互联网+快检”体系,实现了监管信息共享。2017年下半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主导建设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省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联合组织我省的东莞市、番禺区、高明区、恩平市、高州市率先参与国家平台试运行工作,在国家平台上注册种植业及畜牧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799家、监管机构12家、执法机构5家、检测机构22家,积极推进监管、监测、执法和追溯综合应用。广州市番禺区安排120万元财政预算专项用于配套采购追溯应用设备,优先支持辖区内14个镇(街)、32个农产品规模生产企业开展追溯应用,将种养散户一并纳入追溯平台管理,实现动态监管。佛山市高明区通过国家追溯平台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巡查、例行监测检测、委托检测、应急检查、执法巡查、监督抽查等工作,辖区内21个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入驻国家追溯平台,44个农产品实现了打码追溯,开展了叶菜类蔬菜、水果、食用菌、大米等品种的试点追溯工作。恩平市将辖区各镇(街)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入驻国家追溯平台纳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定期通报考核成绩和等次,推动追溯系统应用。东莞市、高州市开展了水产品应用国家平台追溯试点。
总体来说,我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提高了政府部门监管效能,实现了监管、监测、执法、追溯工作融合。二是提升了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农产品赋码追溯,促进主体规范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三是增强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安全感,具有“追溯码”的产品是广大消费者的首要选择。四是提高了产品质量和价值,农产品“打码”,强化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促进提高产品质量。赋码农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比无码产品畅销,提高了生产经营者自信心和追溯自觉性。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省乃至全国的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尚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主动性不够强,市场积极性欠缺。建设或应用追溯系统需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优质优价的农产品价格机制未健全。追溯链条不完整,有效的市场准入倒逼机制待完善。农产品打码追溯对直接进入零售终端有一定的帮助,但对进入批发市场等中间环节作用没有发挥,多数的农产品追溯标识及凭证到达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屠宰厂等中间环节后即出现断链,未能形成全程追溯。政府资金投入少,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追溯应用。
下一步,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将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省级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系统对接,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追溯制度机制,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追溯责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执法和追溯信息化,守住农产品安全底线,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促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改造省级追溯平台,实现上与国家追溯平台互联互通,下与市、县、企业追溯平台融合,基本建立覆盖全省的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支撑农产品全程监管。2020年全省推广应用追溯平台企业达到1500家以上,推进食用农产品赋码入市。二是加大政府支持和推动力度,在项目资金分配和农业融资等方面,引导扶持蔬菜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大对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投入,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立追溯与“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认证对接机制,落实农产品追溯与政府农业项目安排、品牌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等挂钩,探索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管理。三是率先将从事蔬菜生产等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品一标”和农业项目支持建设的各类示范基地纳入追溯平台管理,发挥规模化主体的带动力,积极扩大追溯覆盖面。四是拓展追溯系统平台服务功能,促进安全优质蔬菜等等农产品消费查询和在线展示。加强与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商超合作,通过设置追溯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等方式,推进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提高消费者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引导增加追溯农产品销售,调动生产经营主体自觉应用追溯平台积极性。五是加强农产品生产主管部门与农产品销售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实施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入市索取追溯凭证等市场倒逼机制,实现“向前一步”和“向后一步”可追溯,推动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六是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通过举办现场宣传活动、社交网络平台等方式,大力普及追溯知识,深入培育追溯文化,快速提升追溯认知度,推动消费者积极扫码,各方参与,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良好社会氛围。七是紧紧围绕农业结构战略调整和产业化发展,以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农业新型主体标准化生产。截止到2017年底,全省共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727项。标准内容涵盖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水产、林业、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基础管理等多个领域,基本实现了农产品的全覆盖。全省共建成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871个,涵盖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渔业、林业、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据不完全统计,已辐射带动农用面积达114万公顷,示范户达102万户,示范区农业产值年增加11 -26%,渔业、种植业、林业平均单产分别提升11%、13.9%、20%,农民年增收1050-3300元。标准化示范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产品抽检合格率比示范前提高4.5个百分点。全省“三品一标”总数达256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710个,绿色食品745个,有机农产品87个(中绿华夏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30个,监测面积达1050万亩,生产总量近850多万吨。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推进,对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和品牌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促进了产品提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八是继续加大投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省本级财政累计对省内162个农产品检测机构给予了建设资金或检测设备补助,中央及省本级财政累计投入农产品检测体系项目建设资金已超过2.37亿元。在重点建设好7个农产品检测部(省)级中心、21个地级以上市中心和112个县(市、区)级检测站的基础上,在菜篮子基地建设、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等农业项目资金分配中,将继续加大支扶持力度,推进建设乡镇、村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规模生产基地等的基层农产品快速筛查(即快检)体系,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自检能力,逐步建立起以省(部)级农产品检测中心为引领、市县镇基地检测为主力、第三方检测机构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网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农业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6月13日
(联系人:黄伟均,电话:020-37288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