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8〕647号(A)
民革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促进我省农业科技发展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高度关注我省农业科技发展,提案提出的问题准确具体,有关建议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予以吸收和采纳。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委省政府对国家(广东)种业科技创新中心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建议。
国家(广东)种业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种业科创中心)自筹建以来,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政府已将此项工作写入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列入重点工作计划。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叶贞琴副省长等省领导非常关心种业科创中心的建设进展。目前,种业科创中心已完成顶层设计,成立了科创中心运作班子,梳理了重点项目计划,确定了理事会章程,落实了各方责任,各项创建工作计划任务正在稳步推进。2018年省财政已落实1600万元用于启动创建工作,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政策调研已进入拟稿阶段,待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复后将一并提请省政府讨论通过。
二、关于尽快出台我省农业科技创新政策,推动中央科技创新政策落地生根的建议。
(一)理顺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机制。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广东省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定的实施意见》《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广东省省级农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方案(2018-2020)》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法规,初步构建起覆盖创新全链条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打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我省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营造农业“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创新环境和氛围。接下来,我省将深入实施和完善农业创新驱动政策,推进《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实施,出台《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广东省省级农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广东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方案》,推动县域创新和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引领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同时,为完善农业科技创新驱动现代农业发展政策,破除影响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启动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农业科学技术工作的若干规定》(粤府〔1987〕12号)的全面修订工作。
(二)深化农业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一是实施“扬帆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为粤东西北地区培育引进一大批农村创新型人才和科研团队。2013年以来,“扬帆计划”引进农业与海洋领域创新创业团队10个团队,“广东特支计划”引进农业领域领军人才及青年拔尖人才47名。这些高层次人才和科技成果进驻到农业企业,提升了农业企业的创新能力,带动全省农业农村振兴发展。二是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激发农业科技人才创新活力。2017年,省人社厅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和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意见》(粤人社规〔2017〕2号),对科研人员兼职取薪、离岗创业期限、离岗后岗位聘用管理、工资待遇、工伤保险、以及领导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取薪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置流动岗位吸引企业人才,为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人事政策支持和保障。在此基础上,省人社厅结合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研究提出“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请”的意见,将离岗创业政策扩大到其他单位,促进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三)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改革收益管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5号)等文件精神,我省出台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广东省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条例》等文件,大力推进我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充分释放农业科技创新活力。同时,鼓励支持科研院所和高校探索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成果转化机制和平台,深入推进我省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已推动试点单位完成种业科研成果转让协议20多项,获得知识产权转让费5274万元。2017年仅省农科院水稻所就完成种业科研成果转让协议8项,获得知识产权转让费1810万元。
(四)完善农业科技创新评价机制。一是向农业专技人才实施职称倾斜政策。对长期在野外作业的、在县(不含市辖区)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免考职称外语。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免除农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硬性要求,让农业人才有更多的时间精力投身工作实践。二是改革科技人才职称评价机制。2015年联合省科技厅出台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将专利创造、标准制定及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受到包括农业科技人才在内的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普遍欢迎。三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号),突出创新能力导向,突出业内认可评价,提出加快完善符合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的职称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农业技术人才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和农业技术推广、科研、种养、传授、培训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实际能力和业绩。
三、关于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建立稳定持续的财政投入政策的建议。
(一)农业农村和科技创新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按照《预算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地方财政预算编制事项属于地方事权,某项工作经费是否列入财政预算及具体数额等,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情况等,依法编列预算。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得强制要求“政府有关部门的年度投资计划应逐步提高对农业科技的投资比重,并建立农业科技投资资金增长机制”。但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始终坚持把农业农村和科技作为优先领域予以重点保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2011-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达5324.51亿元,从2011年的420.34亿元提高到2018年的912.54亿元,年增长11.71%(2011-2016年为决算数、2017年为快报数、2018年为预算数)。
(二)发挥农业产业基金在农业科技发展的引领作用和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2017年,省政府决定将15项省级政策性基金整合为4项基金,包括:一是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主要投向基础设施领域的准经营性项目,兼顾部分经营性项目;二是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主要投向天使创业孵化培育、新兴产业前沿科技创新等领域;三是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主要投向产业投资及产业转型升级、“一带一路”等领域;四是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主要投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服务主体、农林渔业现代种业建设等领域。我们将充分发挥上述4个基金的作用,通过引导设立行业子基金或地市子基金等模式,加大对科研院所、高新科技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等主体以及商业化育种、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基础性研究、前瞻性研究、农业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的扶持力度。
四、关于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基础支撑的建议。
(一)加大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支持,重点培养一批交叉学科创新团队,促进重大成果产出。“十二五”期间,我省建立了水稻、生猪、岭南水果、花卉和特色蔬菜5个产业技术体系,5个体系共遴选聘任5位首席专家、57位岗位专家和39位示范站长。2016年以来,我省重点围绕广东农业优势产业,以农产品为单元,进行稳定的资金扶持,打造了20个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分别是水稻、生猪、岭南水果、花卉、特色蔬菜、家禽、茶叶、饲料、蚕桑、食用菌、经济粮油作物、优稀水果12个纵向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以及农业种业、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与产地环境安全、动植物重大灾害预警与综合防控、农产品初加工与深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智能装备与全程机械化、农产品保鲜物流、“互联网+农业”8个横向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团队,共遴选聘任有首席专家20人,岗位(专题)专家128人,示范基地负责人62人,辐射带动核心团队成员近700人。2018年,我们将启动新一轮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扩大体系覆盖面,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产出。
(二)强化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建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体系。2015年省农业厅牵头组建了省级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盟成员单位累计已达335家,基本覆盖全省涉农科研教学、企业、协会,科技创新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优势利用。同时,大力支持省农科院与多个地市合作建立分院,通过技术支持、项目合作等方式促进了多地农业科技的创新和发展。佛山市最先与省农科院签订院市合作协议,并在市农科所挂牌成立“广东省农科院佛山分院”,至今已有25个院市合作项目落地。另外,依托国家在我省建设的重点学科实验室、农业科学试验基地和观测实验站和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打造一批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平台。
(三)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一是建立广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2015年,省农业厅牵头建设了广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暨农业科研项目库,构建了全省统一的农业科技成果信息采集体系。目前项目库面向全省650个不同类型单位,征集到4013项农业科研储备项目。接下来,我省将继续完善平台和项目库建设,开发农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构建及评估系统,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资源建设及功能,开发农业科技成果交易系统,将该平台打造成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的公共交易平台。二是建设农业科技转化创业平台。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夯实农业创新转化载体,全省共建有16个国家和省农业科技园区,入驻农业科技企业近371家,其中龙头企业92家、高新技术企业32家。农业专业镇146个,涉及畜牧、水产养殖、花卉、蔬菜、水果等多个优势特色产业,推动“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引导农业集群发展,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与龙头企业。备案59家国家和省“星创天地”,入驻创客、创业服务团队和企业数量610家(个),组织活动510次,形成了以企业为建设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建设模式多样的发展态势,成为农业适用技术转化和农村创新创业载体。三是着力建设一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打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重大载体。争取财政资金扶持建设100个省级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孵化器)、100家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10个农业科技园区以及全省所辖农业县(市、区)各建设1个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推进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粤台现代农业园区、五位一体现代农业示范点和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我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四)设立农业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新增“农业(含畜禽、水产、林木等)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不得每办理一项工作或开展一项事业都设立一项专项资金……所有专项资金严格按规定程序设立,一律不得自行设立”的规定,暂时无法设立以上专项。但近年来,我省在安排省级农业专项时,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现实科技需求、关键技术研究、实用产品创制、重大技术推广等工作设立农业科技子项目,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新体制机制。今后,我们将围绕我省现代生物育种、航天育种、分子育种、基因测序和人才聚集等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生物育种产业,组织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强化荔枝、香蕉、柑橘、蔬菜、鲜食玉米、花卉和优质稻等新良种联合攻关,不断培育出优良农业新品种,提升我省种业竞争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民革广东省委会对广东省农业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6月7日
(联系人:刘晚治,电话:020-37288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