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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0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函〔2018〕796号

黄辉球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贯彻广东省荔枝产业保护条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东荔枝产业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农作物单品种保护法律法规,对我省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具有里程碑意义。荔枝种植是我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对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须要重视。《条例》实施1年多来,省农业厅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多渠道、多手段对《条例》进行宣贯,并加大荔枝产业扶持力度,推动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主要贯彻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一、主要宣传措施

  《条例》出台后,我厅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多渠道宣传。印发《关于贯彻落<广东荔枝产业保护条例>的通知》,在南方农村报先后开展2期专题宣传,系统梳理了《条例》的主要内容、突出亮点及我厅的有关工作等。印制《条例》宣传海报和宣传横幅,分发至荔枝主产区,直接张贴至主产区镇村。编制了《广东荔枝产业保护条例》宣贯手册。

  二、主要贯彻措施

  (一)创建荔枝产业发展“双创”示范县。通过各荔枝主产县自主项目申报、省级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的形式,创建2个荔枝产业发展“双创”示范县,支持项目县标准化种植示范片及核心示范园建设、良种(种苗)繁育体系建设及推广、区域产品商品化处理平台建设、产业区域品牌创建等,在荔枝种质资源保护、品种改良、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和品牌创建宣传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二)举办2018年中国国际荔枝产业大会。省农业厅与农业部南亚热带作物中心、国家荔枝龙眼产业技术体系联合举办2018年中国(国际)荔枝产业大会,由从化区人民政府承办。大会旨在搭建推进荔枝产业发展平台,通过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共同为荔枝产业发展把脉问路,理清发展思路;通过“一带一路”荔枝产业国际交流合作,拓展荔枝销售市场;通过荔枝产业成果展示,宣传荔枝优良品种、实用技术、先进装备,组装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新业态。

  (三)组建广东荔枝产业联盟。省农业厅为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倡议推动,由国家荔枝龙眼产业技术体系、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省农科院、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茂名市水果局、广东荔枝产业协会等发起成立产业联盟。旨在通过产业联盟,搭建广东荔枝产业发展和各主产区沟通交流平台,共同拓展荔枝产业的新业态新功能,共同拓宽荔枝消费的新形态新市场,共同激活产业发展的新动能新方式,鼓励引导各主产区资源优势互补、产业共建共享、行业共治共管、品牌共创共推。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产业调研和专家座谈,组织制定广东荔枝产业发展规划,谋划争取出台广东荔枝产业扶持政策。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农业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7月7日

  (联系人:陈丽云,电话:020-3728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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