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8〕772号
李瑞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与扶持广东城郊外来农民农业经营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和计生委、教育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对广东城郊外来农民农业经营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针对性。目前,我省一、二线城市周边地区确实存在外来农民在城郊外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经营的农产品关系到城市菜篮子和食品安全问题,处理好外来农民的农业经营活动对乡村振兴、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涉及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方面的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新型城镇化等战略部署,我省不断加大对城郊外来农民群体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建设。
(一)积极实施均等化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提升城乡劳动生产经营者技能水平。一是创新实施均等化、全覆盖技能培训补贴政策。2014年5月,我省改革创新劳动力技能培训政策,打破城乡户籍限制,率先在全省实施均等化、终身制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覆盖各类在粤城乡劳动者。全省各市(县)相应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和认定管理办法,建立了一批“广东现代农业创新创业基地”,树立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标兵,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市、整县推进,实现了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同时,根据各地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目前已有脐橙栽培、花生高产栽培、油茶栽培、罗非鱼养殖等多个涉农职业(工种)被纳入省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范围内,各地农民参加培训通过鉴定考试获取证书后即可申请培训补贴,有效调动各地农民提升自身职业技能的积极性。二是全面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通过送教入厂、送教进园(区)、送教下乡等多种模式,为我省各类劳动力提供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换岗培训和创业培训全方位的培训服务。通过覆盖城乡的远程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优质远程培训资源,组织开发栽培技术、养殖技术、农机农资使用、农业经营等培训课件,免费为城郊外来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技能远程培训服务。三是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布局,满足广大农民科技需求。我省技工院校积极开设畜牧兽医、园林技术、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经济综合管理等涉农专业,持续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培养输送技能人才。同时,借助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精心打造示范服务平台,大力推广绿色高效适用技术,加快培育精干高效农业技术推广队伍。2017年,全省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635万人次,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24.8万人次,使包括城郊农民在内的各类劳动者技能素质得到普遍提升。
(二)深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切实满足特殊群体灵活参保需求。一是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城乡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城郊外来农民可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相关条件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城郊外来农民可以在原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近年来,全省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大力组织城乡居民参保。截止2017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587万人,其中符合领取待遇人数达958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等工作。城郊外来农民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全部由个人缴费。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本省户籍城乡居民,可参加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相结合。对于居住证持有人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同等财政补助,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三是积极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我省已经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2018年3月1日,全省上线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739家,位列全国第一;直接结算2.6万人次、结算金额6.2亿元。省内异地就医上线定点医疗机构648 家,自2015年10月以来直接结算111万人次,结算金额269亿元,为参保人异地就医提供了便捷可及的服务,发挥了积极的社会效益。2016年以来,省级支持48个粤东西北欠发达县区服务大厅开展标准化建设,改善基层社保经办服务条件,为参保群众提供整洁、方便的办事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将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我省覆盖城乡各类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对农村劳动力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农业技能培训,二是着力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重点启动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建立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三是将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部署,鼓励技工院校开设涉农专业,打造特色专业,深化和相关企业的校企合作,培养更多有技能有文化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关于涉及农业补贴和惠农政策方面的情况
省委、省政府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在制定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政策时,均不设户籍限制。相关政策内容:一是根据国家要求,从2016年起,我省将“三项补贴(即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调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三项补贴”政策的调整有利于强化对耕地的保护,由此造成的耕地承租户的损失,在耕地租赁市场化的环境下,将通过地租等方式自行调节。二是我省即将发布的《广东省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明确“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外地农民在城郊租地,有土地承包合同,可与本地农民一样,享受购机补贴政策,具体流程和要求按实施方案规定办理。补贴方式进一步优化,采用“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户(卡)”的方式进行。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可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推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实现科学种田。三是未来一段时期,我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主旋律,围绕“优化粮经、扩大饲料、提升园艺、丰富特产、全链融合”的发展思路,以“调结构、提品质、强设施、谋创新、促融合、创品牌、可持续”为行动路径,促进优势产业向优势区、最适宜区集中,加快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农业区域结构布局,提升我省农业特色化、品牌化、标准化、设施化、绿色化水平,实现产品绿色、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标。2018年,整合省财政资金,建设水果、蔬菜、茶叶、花卉等12个要素集聚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示范县,引领我省农业生产方式向绿色高效转变,提升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三、关于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行全程监管。制定了《关于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工作规程》和《2018年度广东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等文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例行监测、风险普查、风险评估、专项监测等农产品监测抽检工作,覆盖21个地级以上市以及蔬菜、茶叶、食用菌、草莓、香蕉、荔枝、龙眼、芒果、柑桔、猪肝、猪肉、鸡肉、鸡蛋、鸭蛋、生鲜牛奶等种类。城郊外来农民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是我省农产品生产的组成部分,市、县、乡镇组织开展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每年快速抽检种植业及畜禽类样品200多万批次,有效保障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健全城郊农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保障机制,加大对城郊外来农民农业经营活动农产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加对城郊农产品开展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能力,扩大抽检范围及频次,推进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行或委托检测,加大对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加大农业综合执法的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农兽药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关于涉及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的情况
外来农民属于在我省工作、生活的流动人口,既有省内流动, 也包括跨省流入的人口。针对外来农民不能均等享受公共服务, 形成新的“二元结构”等问题,近年来,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精神,认真落实外来农民享受公共服务的义务和权力。
(一)着力解决子女入学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外来农民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把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粤入学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将随迁子女受教育问题纳入省教育发展基本规划,不断完善随迁子女受教育政策,努力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促进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先后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意见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据统计,截止2017年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为1298.05万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322.12万人(小学248.04万人,初中74.07万人),约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24.81%,比2015年增加了19.86万人。 全省共有247.37万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占非户籍学生总数的52.17%。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研究完善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将随迁子女受教育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工作,保障随迁子女在我省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二)着力推进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均等化服务。我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建立“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将包括外来农民在内的常住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待遇。主要工作内容:一是为外来农民建立健康档案。二是开展健康教育和促进。三是落实流动儿童免费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服务。四是强化流动人群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五是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六是做好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管理。七是落实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下一步,我们将强化部门协作,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流动人口中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2020年,流动人口目标人群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O%。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农业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7月2日
(联系人:李杰,电话:020-3728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