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函〔2018〕678号

张雪莲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业企业完成农产品溯源、安全检测室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有营养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信息化与农业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新举措,是政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等的技术支撑。农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法定检测结果是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直接依据,也是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后关卡。你们提出的食品安全要从农产品生产端抓起,扶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完成农产品溯源、农产品安全检测室的建设等建议,完全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表达了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心声,我们完全赞同。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近几年的中央1号文件连续对追溯体系建设做出重要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迈出了新步伐。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不断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参与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构建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省农业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统筹安排资金建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已初步建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门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微信公共账号服务子系统、企业端生产档案管理系统、系统管理五大系统,免费开放给省内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使用,提供了农产品主体追溯及产品批次追溯等服务,目前已入驻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686家,其中394家开展了产品追溯应用。广州、佛山、惠州、韶关、江门、肇庆、清远市等地及一部分企业开展了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江门市同时开展了农业投入品追溯试点,广州市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出生证)试点,探索构建种养殖环节与市场销售环节监管衔接机制。佛山市高明区实施“大数据监管”,整合农业、市场监管部门的农产品快检数据资源,构建从种养殖到市场环节“互联网+快检”体系,实现了监管信息共享。2017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广东省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联合组织东莞市、番禺区、高明区、恩平市、高州市率先参与了国家平台试运行,在国家平台上已注册省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799家、监管机构12家、执法机构5家、检测机构22家,开展了监管、监测、执法和追溯综合应用。广州市番禺区32个农产品规模生产企业、佛山市高明区21个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入驻国家追溯平台,已有44个农产品实现了打码追溯,开展了叶菜类蔬菜、水果、食用菌、大米等品种的追溯试点。总体来说,我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提高了政府部门监管效能,实现了监管、监测、执法、追溯工作融合。二是提升了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农产品赋码追溯,促进主体规范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三是增强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安全感,具有“追溯码”的产品是广大消费者的首要选择。四是提高了产品质量和价值,农产品“打码”,强化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促进提高产品质量。赋码农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比无码产品畅销,提高了生产经营者自信心和追溯自觉性。

  但是,由于目前我省乃至全国的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尚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主动性不够强,市场积极性欠缺。建设或应用追溯系统需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优质优价的农产品价格机制未健全。追溯链条不完整,有效的市场准入倒逼机制待完善。农产品打码追溯对直接进入零售终端有一定的帮助,但对进入批发市场等中间环节作用没有发挥,多数的农产品追溯标识及凭证到达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屠宰厂等中间环节后即出现断链,未能形成全程追溯。政府资金投入少,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追溯应用。

  下一步,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将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省级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系统对接,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追溯制度机制,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追溯责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执法和追溯信息化,守住农产品安全底线,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促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全省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企业达到1500家以上,推进食用农产品赋码入市。在项目资金分配和农业融资上,引导扶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投入,积极使用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追溯与“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认证对接机制,落实农产品追溯与政府农业项目安排、品牌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等挂钩,率先将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品一标”和农业项目支持建设的各类示范基地纳入追溯平台管理,发挥规模化主体的带动作用,扩大追溯覆盖面。加强与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商超合作,推进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提高消费者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引导赋码追溯产品优质优价销售。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实施农产品入市追溯凭证等倒逼机制,实现“向前一步”和“向后一步”可追溯,推动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关于设立专项资金事宜应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办理,不宜每开展一项工作都要求设立一项专项资金。多年以来,省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每年支持农产品监测检测,已累计对省内162个农产品检测机构给予了建设资金或检测设备补助,中央及省本级财政累计投入农产品检测体系项目建设资金已超过2.37亿元。在建设好7个农产品检测部(省)级中心、21个地级以上市中心和112个县(市、区)级检测站的基础上,在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安排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用途和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用途中,将进一步加大投入,优化支出结构,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引导、扶持有积极性、有条件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溯源和农产品安全检测室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自检能力。逐步建立起以省(部)级农产品检测中心为引领、市县镇基地检测为主力、第三方检测机构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网络。省农业厅每年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例行监测、风险普查、风险评估、专项监测等农产品监测抽检工作,覆盖21个地级以上市以及蔬菜、茶叶、食用菌、草莓、香蕉、荔枝、龙眼、芒果、柑桔、猪肝、猪肉、鸡肉、鸡蛋、鸭蛋、生鲜牛奶等种类,市、县、乡镇组织开展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每年快速抽检种植业及畜禽类样品200多万批次,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将继续完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推进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行或委托检测,加大对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破解基层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检测经费、仪器设备不足等问题,提升检测能力,逐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求及社会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期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农业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6月13日

  (联系人:黄伟均,电话:020-3728886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