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8〕781号
张雪莲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农业品牌建设及推广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4年以来,我厅深入实施农业品牌带动战略,紧密围绕加快推进广东农产品品牌建设、增强广东农产品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核心目标,逐步健全品牌培育体系机制,持续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农业品牌培育和宣传推广工作,累计投入6900万元。其中留省资金3682.5万元,用于开展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名特优新品牌评选及现场、网络、报刊、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制订品牌发展规划;转移支付3217.5万元,支持各地市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并对通过评选认定的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经营专用品牌、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给予扶持。
目前,我省已构建了以“区域公用品牌”“经营专用品牌”为类别,按“十大名牌”“广东名牌”“广东名特优新”农产品三级品牌划分的广东现代农业“两类三级”品牌发展新模式,打造了一批承载岭南文化、体现广东特色、展现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受到广大百姓信赖赞誉的品牌农产品。截至2017年,共评选推介广东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149个,有效期内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1197个,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1416个(其中区域公用品牌316个,经营专用品牌1100个)。其中,梅州获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12个,省名牌产品(农业类)89个,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114个(区域公用品牌7个,经营专用品牌107个),均位列我省前列。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品牌培育与推介力度,努力创响一批“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重点做强区域特色品牌农产品,加大宣传推介。结合我省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加大品牌创建培优力度,大力扶持大米、水果、蔬菜、茶叶、家禽、生猪等特色优势品类,重点打造一批特色区域公用品牌,扶持区域特色产业核心企业,做强系列品牌农产品,提高品牌溢价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在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媒体开展重点宣传推介,提升“粤品牌”的知名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农业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6月29日
(联系人:张可申,电话:020-37288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