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机牌证生产企业:
我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以下简称“牌证”)制作拟于近期组织公开招评选,广东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委托我站承办具体事宜,欢迎各农机牌证生产企业前来参选,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评选分2个招选项目
(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号牌(含反光牌、号牌固封);
(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件(含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驾驶证、临时号牌)。
二、招评选要求与说明
(一)参与招评选生产企业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
注册的法人;
3.独立于广东省农业厅和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的生产企业;
4.参加本次招评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评选。
(二)牌证质量要求。各生产企业制作的牌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拖拉机号牌》(NY345.1-2005)、《联合收割机号牌》(NY345.2-2005)、《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NY/T346-2018)、《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NY/T347-2018)、《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NY/T3212-2018)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合格标志》(NY/T3215-2018)等标准要求。其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号牌采用铝板材料,厚度要求达到1.5mm。
(三)牌证订制要求。农机牌证以省统一订制,生产企业直接寄运到我省县级以上相关单位的形式,生产企业自收到牌证订制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送达指定地点。即:由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统一向生产企业下达订单,生产企业按照我站提供的各订制牌证单位和地址,直接、准时地寄运到指定单位。
(四)参选的生产企业需提供参选项目对应的牌证样品和招评选文件(详见附件2),并将有关资料于2018年06月27日前寄送到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三、招评选程序
省农业厅将于2018年6月底7月初组织评审并成立专家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参与招评选企业的资料集中拆封,进行逐项审议,综合评定,优者中选。中选结果由我站在我省农业厅信息网公示,并向参与招评选的企业发出书面通知。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沙太北同沙路276号,邮编:510515;
单位名称: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联系人:阮坚 办公电话:020-37388566
附件: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生产企业招评选方法
2、招评选文件(格式)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