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8〕3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18〕2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要按通知要求做好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宣传发动,组织在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领域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申报。
二、认真审核,把好推荐关。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按程序推荐1名候选人,经我厅进行审核、审定、公示后,向农业农村部推荐3名“全国十佳农民”候选人。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填写“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书和“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并按要求签批盖章。
(二)推荐人选事迹为通讯题材,3000字以内,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于6月30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一式3份寄广东省农业厅科教处,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邮编:510500。电子文档连同电子照片发邮箱:352856014@qq.com,各市在报送材料的同时报1名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丽华,电话:020-37288281,13610211315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18〕29号)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