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兽医第4号)
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1〕25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官方兽医资格确认条件的函》要求,现对县、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的840人的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及271人的官方兽医资格取消予以公示。
一、通过行政确认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确认或取消其官方兽医资格。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邮件的形式,向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时间从2017年6月7日起到6月15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五、公示联系方式: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邮编:510500,电话:020-37288380、020-37288334,传真:020-37288406,电子邮箱:nytsyc@163.com.
附件:1.2018年广东省拟确认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
2.2018年广东省拟取消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