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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粤农办〔2018〕27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8〕10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广东省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广东省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8〕10号)要求,扎实推进我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进农机安全文化进农村、进农户、进集市、进校园、进农机合作社、进农机经销网点、进农机维修网点,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各地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设计制作有针对性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切实提高农机手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使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做好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的宣贯教育,切实把农机监理“放管服”改革、便民服务等有关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继续落实好免费农机监理,有条件的地区将驾驶证考试费纳入免征范围,实现农机监理免费全覆盖。 

  (二)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省农业厅拟在6月15日在廉江市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要本着创新形式,在本地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表演、有奖竞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农机安全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宣传渠道,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和各类电子媒介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开展“三夏”农机安全大检查活动。各地要结合“三夏”农机生产实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组织人员深入重点区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严肃查处拖拉机无牌、假牌、脱检、改装和驾驶人无证驾驶、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协同公安、安监等部门继续加强变型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变型拖拉机报废。确保“三夏”农机安全生产、作业安全。 

  (四)开展农机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要组织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事故反思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成员由厅农机化办、省农机试验鉴定站、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和省现代农业装备研究所有关人员组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落实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活动扎实开展落到实处。 

  (二)确保取得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农机事故、落实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确保内容精彩、形式多样、传播广泛,取得实效。进一步推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做好法规宣传。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微博、微信等形式,集中宣传新修订的两个部令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四)完善应急机制。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对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置力度,杜绝和严肃查处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农机事故行为。同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互通信息机制。 

  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收集,宣传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请各地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分别于6月5日、6月25日报我厅农机化办(包括电子版),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农业农村部。 

  联系人:徐祥飞 

  电话:020-37288299 

  传真:020-37288279 

  电子邮箱:xxf37288299@126.com 

  附件: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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