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7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举报电话:12310(省编办)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处(收)
邮编:510031
电子邮箱:bb_jdjcc@gd.gov.cn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4月26日
广东省农业厅2017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自评报告
2017年广东省农业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政府管理服务效率效能进一步提高。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17年省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要求,我厅将“饲料生产许可证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准”“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复”“农药广告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按照工作部署,我厅依法与承接委托事项的21个地市签订委托协议书,签发委托事项业务专业章,组织举办“承接省农业厅委托行政许可事项专题培训班”,加强对承接委托事项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具体业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并在广东省农业信息网发布《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委托实施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及时将委托实施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逐项对委托事项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及办理结果备案机制,对办理委托事项全过程加强督查,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管,对所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改正,确保委托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
我厅为第一批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省直部门,所承担的51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与省网上办事大厅无缝链接,事项(除1个事项因审批过程涉密,不在网上办理)全流程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积极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应用实施。一是按照《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应用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7〕102号)要求,对上述51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编制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切实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编写、录入和审查工作,并按照“谁编写、谁更新、谁负责”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深化改革要求及应用实施反馈等情况,动态修订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合法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认真对照根据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开展自查自检工作,确保标准要素齐全、准确、规范;三是积极提升服务效率效能,大力压缩办理时限和精简申请材料,对51项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审批环节和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承办、审核、决定三级审批制开展内部审查,不搞层层过关,将事项完成承诺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50%,减少23项事项47份申请材料,压缩率达13.2%,并力争再更短时间内办结申请,确保事项“零超时”。
3.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情况。
我厅50项不涉密的行政许可事项100%全流程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使用国家垂直管理系统事项100%全流程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包括以下10个事项: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审核;向境外输出畜禽遗传资源审核;与境外合作研究利用畜禽遗传资源审核;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进出口、转基因、外资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申请进口生产用种子(苗)的审核;申请出口农作物商品种子(苗)的审核;向境外提供农作物(包括草类)种子资源的审核;国(境)外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
4.清理中介服务实施机构情况。
按照《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机构清理工作的通知》(粤机编办函〔2017〕420号)有关要求,我厅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机构梳理清理工作。经核查,我厅无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5.2017年省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
对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58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粤府〔2016〕1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68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粤府〔2016〕5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68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粤府〔2017〕46号)要求,我厅在权责清单基础上,组织厅各处室及厅属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设立依据、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等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存在过渡期、暂缓执行或变相制定中介机构的情况,涉及我厅2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已全部清理到位。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6.上网办理情况。
我厅51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经省政府同意,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省网上办事大厅不上网办理事项的函》(粤经信网办函〔2013〕2993号)“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事项因审批过程涉密,不在网上办理,其他50项事项均全流程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网上办理率100%。
7.事项办结情况。
2017年我厅行政审批事项申请量4088件,其中受理量3063件,不受理量579件,因存在申请人主动撤回、途中材料审核、补正告知、预受理等情况,故审批事项申请量不等于受理量与不受理量之和;受理件中办结量3012件,办结率98.33%、网上办结率99.93%,无超期办结件情况,因申请件存在跨年度办结情况,故办结率不满100%;不受理申请量579件,主要原因是申请人未能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存在缺件或无法提供相应材料等情况;不予批准量155件,主要原因是提交申请材料中描述与实际不一致、技术参数未达标准要求等。
8.跑动次数情况。
我厅51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零”现场跑动目标。
9.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情况。
我厅51项行政许可事项,除“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事项因审批过程涉密不能网上办理,其他50个事项均全流程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10.公开公示情况。
我厅51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相关审批结果均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东省农业厅窗口”进行公开,公开事项数达100%。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11.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
我厅始终坚持“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持续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部署要求,加快建立“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即制定统一的执法监管检查表格、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监管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2018年1月我厅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等法规文件,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农业厅权责清单,对《广东省农业厅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修订。印发《关于报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的函》(粤农函〔2017〕819号),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农业部及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厅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监管的工作机制,着力增强执法效能,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二是我厅2013年在全国首创制订《广东省兽药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加大对制售假劣兽药的打击力度,督促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得到了农业部的高度评价。目前,我厅正在研究制定《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对列入“黑名单”的监管对象,将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三是加强行政审批全过程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管,用实际行动促进监管制度落地实施,2017年我厅先后组织开展“2017年广东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广东省农业厅2017年广东省肥料登记产品质量抽查工作”“广东省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农药大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多项专项督查活动,对所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改正,切实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2.开展监管情况。
2017年,为确保行政审批实施得当,我厅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执法检查,主要有:
(1)强化肥料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基层。一是强化肥料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积极派发《广东省依法依规生产肥料告知书》,与企业签订《广东省依法依规生产肥料承诺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督促其严格按照生产检验标准安全生产肥料;二是对肥料等农资生产企业不定期随机开展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督促落实;三是印发“2017年广东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广东省农业厅2017年广东省肥料登记产品质量抽查工作方案”,组织队伍赴韶关、清远、肇庆、河源、梅州、惠州等6市12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
(2)以检促建,夯实农药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印发《广东省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农药大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对我省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企业、施药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开展全方面督查。先后赴湛江、江门等8个地级市开展实地督查,在春耕、夏种期间部署推进农药质量专项抽查,全年抽查农药产品672批次,切实推进农药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完善,有效加强农药行业监管,规范农药生产行为,维护农药市场秩序。
(3)多方联合,强化种植生产安全检疫监管实施力度。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大力推进我省农作物引种检疫监管工作。一是将46批次初次引种或重点监测的番茄、向日葵等组织开展植物检疫隔离试种;二是强化高风险品种重点监测,依据引种原产地和风险评估,对风险较高品种组织安排在指定企业隔离试种场试种及疫情监测204批次,确定上述试种作物未发现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出具引种疫情监测报告;三是联合推进检疫监督检查,组织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作物定点监测、田间调查和样品抽取,委托华南农业大学植物病毒研究室、细菌研究室、线虫研究室等实验室对疑似有害生物样本进行室内鉴定37批次,均未发现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较好推进解决我省引种批次多、监管难的问题。
(4)严把准入,全面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管理监督。一是强化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按辖地管理、逐级负责原则,加强监管队伍人员管理,杜绝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形导致不符合许可条件企业获证等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强化获证企业监督管理,采取日常监管和督导巡查相结合,督促获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对各级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定期整改,对不符合许可要求的,取消许可资格,防止问题企业重复出现。
13.创新监管方式情况。
(1)积极推进大数据采集应用及共享合作。一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涉农企业数据信息在采集、更新、使用、共享等环节的管理,促进各业务部门强化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完善,推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诚信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省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系统应用,积极协助推进我省信息采集、共享和合作应用机制建设,形成农业部门与各部门的政务及社会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三是积极依法向其他政府部门主动推送、向社会有序开放有关监管、诚信数据信息,方便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促进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四是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共享应用的监管处置机制,以“信息共享、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为要求,全面推进监管风险提示预警、违法违规线索处理和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实施。
(2)坚决开展考核达标、评比表彰活动清理工作,对凡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考核达标及评比表彰活动项目,坚决撤销,以“事业是干出来的,不是检查评比出来”为导向,树立务实工作作风导向,杜绝以考核达标、评比表彰代替实质督导检查情况出现。
(四)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情况。
14.事项办结率情况。
我厅共有4项公共服务事项,2017年度申请量8件,受理量8件,办结量8件,办结率100%。
15.事项办理效率情况。
2017年我厅4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申请件均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16.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情况。
我厅对4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均已完成梳理编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17.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情况。
我厅4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网上办结率100%,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均为0次。
(五)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8.开展减证便民情况。
严格按照《广东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通知》工作部署,我厅于2017年9月成立“减证便民”专项工作小组,坚持以为群众办事增便利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督促各部门、单位全面清理规范涉及群众创业办事各类证明,切实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为方便群众创业办事,努力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服务。
19.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推进电子证照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决策部署,我厅印发《关于推进落实省农业厅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形成由厅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工作的总体开展和督查考核,省农村信息中心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和技术指导,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并在充分调研及征求意见基础上,完成我厅政务信息系统清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需求目录、信息资源目录等梳理编制工作。截至2018年4月,我厅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系统共享的数据目录数134项,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系统发布目录数量9项,通过“开放广东”平台开放数据集数量18项,已共享数据量48558条。同时,我厅已完成审批系统与省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共有10个事项拟推行证照电子化,其证照信息已在省电子证照库系统完成录入注册。
20.提高服务质量情况。
(1)切实推进政务服务模式改革。一是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我厅认真按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要求,对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设立依据、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等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存在过渡期、暂缓执行或变相制定中介机构的情况,涉及我厅2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加快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省农业厅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目前,我厅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50项行政许可事项及4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实现了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批、在线决定、在线通知等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办理率达到100%,实现了“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有效减少了申请人办事成本,缩短了办事时间,提高了服务效能。三是进一步提示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我厅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5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4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法定办理时间50%,严格按照承办、审核、决定三级审批制开展内部审查,优化审批环节和审批流程,并对23个事项47份申请材料进行了缩减。四是加强数据信息共享。为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强行政审批数据共享,省农业厅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从申办、受理到办结的全流程数据自动定时共享到省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平台。及时推进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数据共享平台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信息自动同步到广东农业信息网、省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广东网”;同时,积极开展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定期将涉及企业的行政审批信息上传到“广东省企业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
(2)创新服务方式手段。一是继续推进便民服务“一张网”部署建设。不断丰富群众办事渠道,依托实体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终端办事大厅,逐步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体系。在厅门户网站显要位置设置了省网上办事大厅栏目,申请人点击直接进入省网上办事大厅申办事项。完善微信公众号办事功能建设,在厅微信公众号“广东农业”上设置“网上办事”栏目,设了种植类、养殖类、农机类、综合类办事平台,方便群众网上办事申请、查询、投诉等。不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服务内容,积极推动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广东网上办事”手机APP进行事项申办。二是省农业厅不断健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我厅在实体办证大厅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统一接收咨询导办、受理、转办和出证等工作。从任一途径申办的事项,咨询导办、接件受理、结果反馈、证件寄送等,都集中到实体办事大厅或网上申办受理平台进行,审批流程转到后台由各业务处室单位办理,真正实现了“一网受理,内部流转,限期办结,窗口出证”。多渠道主动公开所有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审批结果,在实体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所有事项办事指南,申请人可查到审批流程和结果。实行一次性不告知制度,申请人到现场次数为0,全部在期限内办结,网上办结率达到100%,创新服务手段,免费为申请人寄送证书。目前,未接到关于我厅在办理过程中不遵守办理规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故意刁难办事者等投诉举报。
21.优化办理流程情况。
我厅积极提升服务效率效能,对51项行政许可及4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环节和审批流程进行优化,严格按照承办、审核、决定三级审批制开展内部审查,不搞层层过关,并逐项绘制办事流程图,及时对社会公布。
22.精简办事材料情况。
全部51项行政许可事项,共需提供申请材料356份。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对其中23个事项进行了申请材料缩减,共减少申请材料47份,压缩率为13.2%。
23.缩短办事时限情况。
我厅所有5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时限均压缩至法定时限50%,其中共有34项事项发生业务量,平均办事事项时限均低于承诺办事时限15%以上,占50个网上办理事项的68%。
二、取得成效
24.实施效果。
一是建立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通过不断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公开审批信息等制定完善审批各项工作机制,实现全部审批事项全程网上申请、提交资料、办理、审批、办结,企业可追溯审批进展全过程,不仅大大方便企业,提高了审批效率办事工作效率,而且增加行政审批透明度,彰显行政审批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没有接到行政相对人的投诉举报。二是建立行政审批约束机制,推进了工作作风转变。制定审批载量标准,对各审批环节的审批裁量进行量化、细化、标准化,对行政审批各个环节进行约束,预防各审批环节出现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增强了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推进了工作作风转变,全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审批情况。三是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市场监管效率效能提升,引导农业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不端规范,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逐步扩大,农资农产品市场秩序不断好转,更加规范。2017年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农资制假售假案件,保障了我省农资市场稳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广大农民及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25.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涉及我厅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咨询有40件,均已按时办结,且暂未收到投诉举报。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审批事项不断调整业务办理衔接不及时。近年来,国家和省大力推动职权清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厅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不断调整,信息来源多样,对审批事项办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由于部分事项正在办理,为利于办理工作衔接,不能按照新的事项及时调整,并在网上更新公布。
(二)行政许可监管压力大。部分农业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守法意识不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基层监管执法和检验监测力量与繁重艰巨的监管任务不相适应,存在获证企业后续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新形势下实施行政许可监管部门的责任更大、压力更大。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我厅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力度,提高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优化整合审批资源。建议加强行政审批综合平台建设,整合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措施,逐步推行业务并联审批便民服务措施,强化审批人员业务培训,减少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申报资料,最大限度简化群众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动态调整公开审批服务事项,紧跟国家和省大力推动职权清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及时修改完善并公开办事指南、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
(二)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议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和行业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打破信息壁垒,建立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信息互通,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库。进一步整合畅通我厅各个网上办事渠道,形成省网上办事大厅、厅门户网站、微信办事大厅、“掌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等多平台相结合的便民服务渠道,实现各渠道数据贯通共享。
(三)强化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日常检验检测,推进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监督抽查与执法查处违法行为相结合的“检打联动”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机制作用,引导企业诚信自律,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广东省农业厅2017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一览表
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 2017年省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 | 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 | 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 | 2017年省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 | ||||||||||
未落实事项数 | 未落实原因说明 | 更新标准要素数量 | 实现国家垂直系统与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接 | 实现原使用国家垂直管理系统事项全流程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 | 未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 | |||||||||
事项数 | 事项数 | 事项数 | 原因说明 | 未落实事项数 | 原因说明 | |||||||||
0 | 51 | 10 | 10 | 1 | 办理过程涉密 | 0 | ||||||||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 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 | 到现场跑动次数超过3次 | 未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 | 未公开公示办事指南和审批结果 | ||||||||||
事项数 | 件数 | 原因说明 | 事项数 | 原因说明 | 事项数 | 原因说明 | 事项数 | 原因说明 | ||||||
25 | 579(不予受理) | 申报材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因自身原因主动撤回申请 | 0 | 0 | 0 | |||||||||
14 | 155(不予批准) | 未通过审批标准 |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 建立监管制度、标准数量 | 制度有效实施的数量 | 监管制度涉及事项数 | 执法检查的频次 | 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涉及事项) | |||||||||
2 | 2 | 4 | 15 | 登记产品肥料包装标识、企业生产设备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情况。(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肥料登记初审) | ||||||||||
2 | 2 | 1 | 13 | 监测引进种子、苗木是否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国(境)外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 | ||||||||||
6 | 6 | 3 | 5 | 农药安全生产检查、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农药登记初审、农药生产许可审批、农药经营许可审批) | ||||||||||
1 | 1 | 1 | 1-3次/年 | 持有资质能力保持情况,规范检测培训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 ||||||||||
5 | 5 | 3 | 31 | 检测水稻、玉米、大豆、番木瓜等作物种子种苗成分,检查加工企业进口、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情况和产品流向情况,严查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生产经营违法违纪行为,严查加工原料安全及转基因产品标识情况(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 | ||||||||||
1 | 1 | 6 | 1-2次/年 | 强化获证企业监督管理和依法行政监管(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准;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核发;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核发;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批;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批;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批) | ||||||||||
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情况 | 公共服务事项数 | 申请量 | 办结量 | 是否梳理编制并公布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 制定公开办事指南事项数 | 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的或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事项数 | 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的事项数 | 超时办结数量 | 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的事项数 | |||||
4 | 8 | 8 | 是 | 4 | 4 | 4 | 0 | 4 | ||||||
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 取消各类证明和繁琐手续数量 | 建立内部工作制度数量 | 建立健全首问负责等优化服务制度的数量 | 整合压减办事环节涉及的事项数 | 整合压减的办事环节数 | 跨层级事项扁平化办理的事项数 | 跨部门事项由 | 压减办事材料涉及的事项数 | 压减的办事 | |||||
17 | 18 | 11 | 0 | 0 | 0 | 0 | 23 | 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