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8〕164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深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有关农产品检测机构:
广东省全面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项目建设,目前已有98个检测机构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开展了农产品定量检测工作,成效显著。但是,部分地区特别是粤东西北的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长期存在检测人员技术薄弱、仪器设备使用率低等突出短板,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监管。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机构考核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上层次、提水平,根据农业部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结对帮扶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按照农业部及我厅工作部署,坚持因地因机构、因人员因技术、因设备因检测内容等综合施策,按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结对帮扶,对症帮扶,营造合力攻坚、精准扶助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按照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要求,充分发挥省内部级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实验站、地级以上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已通过农产品检测资质认定及机构考核等检测机构的农产品检测技术及人员上的优势,计划利用3年时间,通过“一对一”的农产品检测技术帮扶行动,帮助粤东西北地区有需求有困难的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管理体系,培训培养一批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检测仪器设备设施功能,开展农产品定量检测岗位练兵,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认证项目/参数30个以上),提升农产品定量检测能力,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工作需要。
三、基本原则
(一)部省级农产品检测中心为龙头,在做好自身一对一帮扶行动的同时,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帮扶行动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地级以上市农产品检测中心为骨干,积极组织和协调推进本地区农产品检测机构帮扶行动,负责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帮扶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已通过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的单位为主力,各负责1至2个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测技术帮扶工作,按期完成结对帮扶任务。
(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对成功后,承担帮扶任务的单位应选派得力的检测技术人员,深入帮助对象的检测实验室,开展详细调研,充分了解实验室的现有设备和人员能力,制定切合实际的帮扶行动方案,采取派出去、请进来、集中培训和现场手把手教学等方式,精准开展帮扶行动。
(三)自力更生为主,外力扶持为辅。各地在开展农产品检测技术帮扶行动中,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要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动员工作,引导教育帮扶对象克服“等、靠、要”思想,牢固树立自力更生、自我解困意识,力求在外力的必要扶持下,通过自身不懈努力实现目标和完成任务。
(四)属地管理,就近安排。我厅将综合考虑帮扶单位及帮扶对象的相关情况,采取需求相近、设备设施性能相近等对口帮扶、就近帮扶、相对集中的方式等安排实施。
(五)相对稳定,接力帮扶。结对帮扶对象一旦确定,原则上一包到底,实现不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不脱钩、帮扶行动不停止。
四、主要帮扶内容
根据帮扶对象实际,完善发展条件,提升发展能力,科学施策,重点做好“三帮扶”:
(一)帮扶改善检测条件
帮助改善农产品检测实验室的检测条件。在实验室现占地面积上给予实验室规划布局指导,使实验室规划更科学,更有利于独立地开展农产品定量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有条件的帮扶单位可赠送帮扶对象一定的检测仪器设备。
(二)帮扶提升检测技术
帮助提高农产品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及检测能力。帮扶单位应派出技术精英到帮扶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该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与潜力,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强化理论知识培训和现场实践操作相结合。帮扶单位还要组织帮扶对象的主要检测技术人员到本机构进行参观实习,且实习时间不宜太短,让帮扶对象的检测技术及能力得到真实的提高。
(三)帮扶建立管理体系
帮助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管理体系。协助并指导帮扶对象编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体系管理文件,强化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标准、体系文件等的宣贯和考核,使帮扶对象全体人员深入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规定和要求,顺利通过农产品检测资质认定及机构考核,独立开展农产品定量检测工作。
五、时间要求
(一)帮扶时间:2018年至2020年。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4月至5月)。粤东西北地区需要帮扶的县级检测机构据实填写需求申请表,已通过机构考核并愿意提供帮扶的检测机构据实填写帮扶意向表,于2018年5月10日前报送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统筹安排结对帮扶。
(三)联系结对阶段(2018年5月-2018年7月)。根据需求申请及帮扶意向等,协调落实结对帮扶单位,下达结对帮扶任务。
(四)开展帮扶阶段(2018年7月开始)。成功结对并开展帮扶行动。提供帮助的检测机构深入各帮扶对象,制定并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确保帮扶行动取得成效。
(五)进度反馈阶段(不定期)。每月、每季度或一个工作段落,提供帮扶及接受帮扶的检测机构都应将帮扶行动进展、问题及建议等,及时书面反馈至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直至帮扶对象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帮扶行动结束。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促辖区及系统内的农产品检测机构积极参与此次全省农产品检测技术帮扶行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强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培养,提升检测能力。
(二)请省内的部级检测中心、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各地级以上市农产品检测中心,承担省级检测任务的单位,有关农产品检测机构,踊跃参加和支持此次农产品检测技术帮扶行动,为全省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资金自筹,各自承担。农产品检测技术结对帮扶行动过程中产生的差旅、培训等费用,各自回原单位报销。
在帮扶行动工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谭美思、张志平、黄伟均
电 话:020-37288847、37288951、37288861
邮 箱:gdsnlyz@163.com
传 真:020-37288045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