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择优遴选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适用于省农业厅机关本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工作人员,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2.代理机构信誉良好、工作人员专业素质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的行为,具有从事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政府采购代理招标的经验,具有对特殊情况做出妥善处理的能力(含项目失败、质疑投诉的处理)。
二、提供材料要求
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由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向省农业厅委托承办的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提出报名申请。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省农业厅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申请材料包括(原件备查):
1.申请书(单位介绍信)。
2.申请单位简介(其中工作场地设施、人员等方面只考虑广州市的场地、设施和人员等情况)。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收费的标准(专家劳务费由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支付)。
5.证明有关业绩的材料。
6.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材料(包工作年限、专业证书、培训证明等)。
7.服务方案、流程及相关的承诺,如2015年-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被采购监管部门通报、处罚的,则附相关处罚决定书。
三、结果
前五名为择优选择单位。代理期限为3年,代理期间,如果代理机构资质降级、违法违规和不能按照用户需求提供服务的,则取消其代理资格。
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于3月26日16:00前向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报名(联系人,黄婉薇,电话:37289982),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楼1111房(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
附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简明情况表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