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8〕9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业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18年我省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现将《农产品加工办公室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农产品加工办公室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以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三个工程”和农产品加工业提升等“四项行动”作为主要抓手,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把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提升发展质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深度融合,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一)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优工程
1.开展认定监测。开展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监测,配合农业部开展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着力培育行业领军龙头企业。县级要积极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不断充实壮大龙头企业队伍。力争2018年全省新增农业龙头企业450家,新增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00家。
2.推动上市融资。支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农业龙头企业在财政税收、资金融通、建设用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强宣传发动,鼓励和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发展。力争至2020年全省上市农业企业达到100家。
3.加强指导服务。组织重点龙头企业参加中国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及各种展示展销与交流活动,搭建龙头企业展示展销、对接合作的大平台。组织开展对新认定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有上市意向的农业企业的培训,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做好农业产业化统计工作,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生产规模、经营业态、成本收益、发展需求等方面信息的监测和调研,主动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型升级工程
1.开展创建认定。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继续认定一批省级示范社,配合农业部开展国家示范社评定。力争2018年全省新增省级示范社150家。
2.促进提质增效。引导合作社强化民主管理,完善治理机制,加强规范运行。鼓励合作社推进标准化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培育自主品牌。引导合作社采取合并重组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指导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配合工商等部门加强监管,依法注销违法经营的合作社。严禁借合作社名义搞非法集资。组织开展新合作社法的普法宣传培训活动。
3.推动创新发展。鼓励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入股等多种出资方式发展股份合作,激发各类资源要素活力。支持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工艺制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合作社以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开展联合合作,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健全法人治理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依法开展互助保险。支持合作社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把合作社作为农村“双创”平台,引导高校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等领创办合作社,到合作社就业创业。
(三)实施家庭农场示范工程
1.开展示范创建。制定《广东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认定,市县也要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认定工作,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创局面。2018年计划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00个。相关项目资金将加大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扶持。
2.推动健康发展。引导农户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形成适度经营规模的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规范流转土地、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开展标准化生产,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家庭农场专业化、集约化发展。配合农业部做好家庭农场全面统计和生产经营情况典型监测。
3.健全名录管理。2016年以来,我省根据农业部要求已将部分家庭农场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各县(市、区)要按去年我厅开展培训的要求登陆名录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特别要将近年已登记仍未录入系统的家庭农场尽快录入,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
(四)推动经营机制创新
1.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特征、发展原则、工作推进重点。开展专题调研,总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现状、发展模式、联结机制,加强服务指导。加大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培育典型示范,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康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组织认定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2.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与扶持小农户,把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与其带动小农户数量挂钩。鼓励将政府补贴量化到小农户、折股到合作社,支持合作社通过统一服务带动小农户应用先进品种技术。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服务带动、就业创业等方式,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小农户的服务覆盖率,实现农民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引导工商资本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途径。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扶贫对接,围绕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脱贫。
3.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大力度支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建设,鼓励各地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服务标准或规范,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健康发展。引导服务组织合理确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价格,防止个别组织形成价格垄断,发生价格欺诈,切实维护农户利益。加强对服务组织指导和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深入实施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财政专项,示范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
(五)推动相关扶持政策落实
1.制定完善政策措施。深入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贯彻落实,制定和出台我省《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我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
2.加强重大项目实施管理。扎实推进中央、省有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项目建设,特别是要加快2017年度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对用因素法分配、目前仍未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要尽快落实承担单位。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提高项目建设成效,发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作为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动能的重要抓手,以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创业创新发展为工作重点,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助推产业相互渗透和交叉重组,促进产业兴旺和城乡融合,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就业增收。
(一)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
1.推进加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编制出台《广东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推动各地农产品加工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引导产业科学发展。开展农产品加工业统计调查和动态监测工作。
2.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一批农产品冷藏保鲜、净化、干燥、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有效降低农产品腐损率。
3.推进特色农产品加工和精深加工业发展。实施广东特色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支持我省特色茶叶、水果、蔬菜、菌类、南药和畜禽肉类加工企业转型升级。争取财政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申报创建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
4.推进加工园区建设。支持江门台山、茂名电白和湛江徐闻等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设。结合全省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继续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创建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稳步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积聚发展。
5.推进科技创新。积极推动广东省农产品加工创新联盟建设,支持科研院校联合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核心装备研发和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创新中试平台建设。组织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推广和科企对接活动。
6.推进品牌宣传和人才培训。组织开展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创建宣传周活动。推荐申报一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案例、中央厨房发展新模式案例、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组织参加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落实农业部百万人才培训行动的要求,开展农产品加工业人才培训行动。
(二)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
1.推动政策落实。贯彻落实农业部等14部门《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支持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2.加强品牌培育与推介。树立和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品牌。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庄(园)、农家乐等精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业嘉年华、休闲农业特色村镇、农事节庆等形式多样的品牌创建和推介活动。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申报工作。
3.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动态监测分析。加强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庄(园)、农家乐等精品品牌的动态管理。培育一批积极性高、素质强、善经营的管理和服务人员。推动成立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行业协会。鼓励各地以乡村旅游投资者、经营者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规划设计企业共同组建地区性行业协会。
(三)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1.发展创业创新载体。继续推进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作为农村创业创新的有利平台和载体。创建1-2个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
2.组织创业创新培训竞赛。继续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组织2018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与团省委组织“创青春”广东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为全省农电商行业创业者提供项目思路梳理、行业交流、学习和资源对接。优选10-12个项目参加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创意项目大赛。
3.培育返乡创业带头人。以农村创业创新人员、企业家、创业导师等为重点,培训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人才。评选60个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遴选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参加中欧青年农业实用人才交流培训。
4.推进解决制约创业创新瓶颈问题。加强新政策创设,在财政、税收、金融、担保、保险、投资、用地用电用水等政策方面争取新突破。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中,优先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创新项目。组织建立农村创业创新项目目录,有针对性地支持目录内的农村创业创新主体。
(四)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
1.推动政策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保障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为核心,探索总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不同模式,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2.加大扶持力度。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项目,支持和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联合财政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和督导检查,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银企对接,推荐申报一批农村创业创新项目争取政策性金融支持。
3.加强示范引导。申报创建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示范园。召开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总结及培训交流会。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