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8〕228号
各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农办种〔2018〕3号),省农业厅制定了《2019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申报指南》,请按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2019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申报指南
2.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
3.2019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承储计划申报表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2月28日
(联系人:胡群宝,联系电话:020-37288652)
附件1:
2019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申报指南
一、储备作物种类和品种
2019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分为救灾和备荒两类。救灾储备种子主要包括适宜灾后补种改种的常规稻(包括早籼稻和早熟晚粳稻)、马铃薯、大豆、杂粮杂豆等短生育期品种种子。备荒储备种子主要包括生产需求量大的玉米、水稻、油菜等作物杂交品种和玉米水稻亲本种子、马铃薯原原种种薯。
二、储备作物数量和补助标准
2019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总量5000万公斤。其中,用于救灾的种子1000万公斤,计划储备常规稻(包括早籼稻、早熟晚粳稻)600万公斤,大豆200万公斤、马铃薯100万公斤、杂粮杂豆100万公斤,补助标准为每公斤3.0元;用于备荒的种子4000万公斤,以杂交玉米、水稻种子为主,适当储备油菜、玉米水稻亲本种子及马铃薯原原种,补助标准为每公斤0.5元。补助资金实行包干使用,用于承储单位在储备过程中发生的贮藏保管、种子检验、自然损耗、转商亏损或贷款贴息等费用。
三、储备作物承储单位资质
承储单位应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具有良好信誉且近3年无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具有拟储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和必需的仓储条件,两杂作物种子的储备任务原则上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承担。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工作,实行救灾与备荒紧密结合原则,申请承储救灾任务的单位,应同时申请相应比例的备荒种子储备任务。各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在申请文件中应详细说明企业信用等级、仓库条件、种子检验室、加工包装设备、技术人员、项目实施方案和仓储管理制度、所投品种经营权和适应性、种子经营情况等,备齐有关材料,向省农业厅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内容
(1)申请文件;
(2)救灾备荒种子承储计划申报表(附件);
(3)承储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
(5)授权品种的,应提供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6)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实施方案;
2.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请勿使用文件夹。
(三)材料申报
各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请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材料送达省农业厅农业投资项目中心4份(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材料受理联系人:黄婉薇,联系电话:020-37288401);广东省农业厅种子管理处2份(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9楼,联系人:胡群宝,联系电话:020-37288652)。同时,将电子版分别发送到gdntzx@126.com、huqunbao@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推荐
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推荐承储企业。评审工作由省农业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将得分前3名确定为我省拟推荐的承储企业,并在广东省农业信息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正式行文报送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