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0〕510号
各有关农产品检测机构:
为加强我省农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我省农产品质检机构岗位人员的检测技术水平,保障监测工作的质量,我厅定于7月中举办两期全省农业系统质检机构技术人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检测技术;
(二)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
二、培训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农产品质检中心从事仪器定量检测技术人员;具备条件开展仪器定量检测的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技术人员。由于培训条件有限,每单位参加各项培训人数不得超过2人。培训主要针对需开展仪器定量检测,且无检验员证的技术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1.第一期培训
7月12日下午报到;7月13~14日培训。培训内容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检测技术。
2.第二期培训
7月14日下午报到;7月15~16日培训。培训内容为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
(二)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广东省农业干部学校学员招待所总台(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厅2号楼15楼,电话:020-37288114)。
培训地点:广东省农业干部学校。
四、联系方式
请将报名回执于7月5日前分别报送相应的培训单位。
农业部农药残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负责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定量检测技术培训。
联系人:(020)37288766,传真:(020)37288031。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负责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定量检测技术培训。
联系人:(020)85284896,传真:(020)85284896。
五、其他
需要办理广东省农产品质检机构检验员证的人员,请于报到时,提交广东省农产品质检机构检验员资格能力确认培训考核申请表(请自行在“广东农业信息网”(www.gd.agri.gov.cn)的“农产品质量管理--->检验检测”下载)、两张1寸个人免冠照片(背面写清单位和名字)。
附件:报名回执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