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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杂交甜糯玉米种子专项检查的通知

粤农办〔2010〕2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近年来我省杂交甜、糯玉米种植面积逐年增加,种植面积稳居全国首位,经济效益显著。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制售假劣种子坑害农民现象时有发生,未审先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最近,我省揭阳、东莞、惠州、茂名等市个别违法分子将假冒“华珍”种子销售给农民,扰乱杂交甜、糯玉米种子市场,造成生产损失,危害农村社会稳定。

  当前正值甜、糯玉米夏种种子购销和使用季节,为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强化种子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我厅决定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0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杂交甜、糯玉米种子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对象为玉米种子经营企业和零售点及甜、糯玉米种植大户种子来源。

  二、检查内容

  (一)种子质量。有条件的地区要对种子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品种纯度可进行大田同季鉴定。

  (二)种子标签。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三)生产经营档案。检查是否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是否按规定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记载内容是否齐全规范。

  (四)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检查是否属于未审先推,标注品种名称是否与审定品种名称相符,授权品种生产商是否经品种权人许可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立即组织开展杂交甜、糯玉米种子专项检查。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把专项检查活动作为有效防范种子质量事故的重要举措,把专项检查活动抓紧、抓实、抓好。

  (二)落实责任,深入检查。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迅速摸清辖区内甜、糯玉米种植情况、种子生产经营情况,对玉米种子生产基地、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假劣种子要查清来源,从源头上进行治理。

  (三)强化监管,依法行政。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企业发展环境,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开展《种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对种子案件进行曝光,使每个种子生产经营者真正做到依法生产、合法经营,自觉地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向合法种子经营企业购买种子;通过技术讲座,印发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普及甜、糯玉米种子质量标准、栽培技术、农艺性状、种子标签等基本知识,提高广东农民识别假劣种子的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地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报省种子管理总站。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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