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当前救灾复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农电[2010]3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

  5月5日至7日,受西南暖湿气流影响,我省粤东、粤北特别是韶关、河源等市普降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造成了不同程度洪涝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损失。部分地区农业受灾严重,农作物绝收,农田灾毁,农业基础设施破坏严重。据统计,截至5月8日,强降雨造成广州、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清远、东莞等7市农作物受灾面积127.5万亩,成灾面积61.2万亩,绝收面积15万亩。农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8.34亿元。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近期各地降雨持续,农业防灾抗灾形势严峻。为做好当前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农业救灾复产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农业救灾复产的各项工作。要在汛期和灾害期间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值守。要严格灾情报告,及时收集和上报灾情,受灾严重地区要做到灾情每日一报,其他地市做到发生灾情后立即上报。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将降雨信息、技术措施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告知和提醒农民群众,及时采取防御措施。

  二、分类指导,落实救灾复产措施。各级农业部门要全力以赴,组织技术力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针对农作物受灾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及时疏通沟渠,排除田间积水;结合排水洗苗,清除覆盖在作物上的淤泥和垃圾;加强受灾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喷洒农药防治病虫害,追施肥料,恢复长势;对绝收作物和失收田块及时清园,指导群众因地制宜补改种适期效益好的经济作物,弥补灾害损失。

  三、加强防控,严防发生动物疫情。各级农牧部门要全面开展灾区死亡禽畜的处理和消毒,加强疫情监测,严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要及时做好疫苗、消毒药水等防疫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拨,切实做好灾区防疫消毒工作。

  四、修复设施,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农业损毁农田和设施的修复,及时清理农田恢复功能,为灾区尽快恢复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五、强化服务,做好救灾复产农资保障。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服务指导,做好物质、技术保障。要尽快摸清救灾复产所需种子、化肥等重要农资的情况,加强动物疫苗和消毒药物的调运,落实救灾复产农资供应。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灾区、深入田间,指导群众对灾后农作物进行科学管理。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形成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合力。

                      广东省农业厅
                      2010.5.1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