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实现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人员100%享受精细化的就业创业服务、有职业技能提升意愿并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100%享受免费技工教育或技能晋升培训、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100%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等“三个100%”目标。
惠州市惠东县多祝镇塘田村最近安装了一个叫“阳光求职易”的新鲜事物,村民点击一下就知道全市哪家企业在招工。这个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省级贫困村搭建的求职平台,依托互联网实时动态更新惠州企业招聘信息,让村民足不出村就能找到好工作,实现脱贫奔康。
据了解,惠州市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就业技能社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大力实施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社会保险等精准扶贫措施,到2018年底实现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人员100%享受精细化的就业创业服务、有职业技能提升意愿并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100%享受免费技工教育或技能晋升培训、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100%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等“三个100%”目标。
就业扶贫
每月在贫困劳动力集中镇村开展专场招聘会
日前,一场为多祝镇贫困劳动力举办的专场招聘会走进该镇,市、惠东县两级人社部门组织本地10家企业提供500多个就业职位,吸引了当地几百名村民入场求职,不少村民找到了心仪的工作。记者了解到,惠州市人社部门每月至少在贫困劳动力相对集中镇村组织一场专场招聘会,让贫困户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谭建辉告诉记者,惠州市人社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平台力量,从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社会保障三个方面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人员、有职业技能提升意愿的贫困人员、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等三种不同种类的贫困人员精准发力、靶向帮扶。
就业是民生之本。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人社部门根据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人员各自不同情况,分类精准施策,大力实施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八项行动。例如对有外出就业意愿的青壮年贫困劳动力,实施转移就业导航计划,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指导、岗前培训、专场招聘、定向推送招工信息等措施,促进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对贫困家庭有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的情况,实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计划,制定“一对一”帮扶计划,及时提供岗位信息,优先推荐参加就业见习,利用广东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平台提供技能晋升培训或创业培训等;对大龄、妇女、残疾人等难以外出就业的贫困人员,实施就地就近就业计划,引导本镇区域内的企业将简单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环节延伸到乡镇、村居实现就近就业;对重度残疾人、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等特别困难且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群体,实施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由当地政府组织开发一批园林维修、山林看护、保洁等公共管理和服务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
此外,惠州市还实施县(区)对口帮扶计划、企业对接帮扶计划、创业带动就业计划、零距离服务计划,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创业一人,带动一批”的就业创业扶贫目标。
传授技能
贫困学生报读技工院校可享“两免两有”
去年,全市58名适龄贫困学生报读惠州市技工院校。这些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免学费、免杂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生活补助金的“两免两有”报读政策。
“扶贫更要传授技能,让贫困家庭学生走上技术成才道路,实现‘一技傍身、稳定就业、彻底脱贫’的技能扶贫目标。”谭建辉说。
根据《方案》,惠州市积极实施技能精准扶贫,以推进技工院校“百千万”精准技能扶贫工程为具体抓手,广泛开展技能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建立健全技能精准扶贫对接机制,完善技能扶贫审核制度,积极开展贫困家庭学生入读技校专项帮扶。
据了解,惠州市对有意愿入读技工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在招生、报读专业、申领免学杂费和国家补助,以及安排实习和推荐就业等方面开展专项帮扶,让贫困家庭学生就读技工院校入学不愁学位、不愁交通,毕业不愁就业。
惠州市还实施贫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制度,对有意愿参加技能晋升培训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根据其培训愿望,安排到相应的培训机构参加免费技能晋升培训,也可以由其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后按相关规
定申领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社保兜底
符合条件贫困人员全部纳入社保覆盖范围
“对于相对贫困户中重度残疾人等不可能就业的,我们采取社保兜底,让他们100%实现脱贫。”谭建辉介绍到。
根据《方案》,惠州市将加大贫困人员的医疗保险服务、养老保险服务、社保缴费资助和大病保障力度,使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100%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及时便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社保扶贫目标。
其中,惠州市将落实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财政全额资助贫困人员参保。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城乡重度残疾人 (一级、二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县(区)政府按不低于最低缴费标准代缴。
为了防止贫困人员因病更贫、因贫弃医情况发生,惠州市还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人员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对年度个人住院自付比例部分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二次补偿再报销95%,有效减轻贫困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